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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疑問, 噪音官司打贏,並且法院判決禁止製造噪音擾鄰. 但是如果故意再犯的話 可以打第二次官司,要求搬離嗎? 如果真的法院沒辦法的話, 那我只能想別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2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8828001.A.9F7.html ※ 編輯: b6byc (61.60.221.63), 03/24/2016 22:00:08
Lailungsheng: 贏一次,你不會再打贏第二次 03/24 22:18
stevenchiang: 除非有管委會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訴請該住戶辦理 03/25 11:00
stevenchiang: 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搬離 03/25 11:00
Afun2009: 找律師研擬。 03/25 14:50
matrixboook: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03/25 15:03
hjgx: 可以打第二次官司 要求別的而非搬離 你會比較容易贏 03/25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