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6byc (oopp)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如果法院後故意再犯?
時間Thu Mar 24 21:59:58 2016
有個疑問,
噪音官司打贏,並且法院判決禁止製造噪音擾鄰.
但是如果故意再犯的話
可以打第二次官司,要求搬離嗎?
如果真的法院沒辦法的話,
那我只能想別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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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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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6byc (61.60.221.63), 03/24/2016 22:00:08
推 Lailungsheng: 贏一次,你不會再打贏第二次 03/24 22:18
→ stevenchiang: 除非有管委會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訴請該住戶辦理 03/25 11:00
→ stevenchiang: 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搬離 03/25 11:00
→ Afun2009: 找律師研擬。 03/25 14:50
推 matrixboook: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 03/25 15:03
推 hjgx: 可以打第二次官司 要求別的而非搬離 你會比較容易贏 03/25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