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bit1989: 先問你自己是不是要用法律解家事03/24 22:37
→ ton1: 能不走這部就不要03/24 22:44
推 pk0943: 想計較就上法院讓法官判,不過家醜真的要外揚嗎?想清楚吧03/24 23:38
→ hiimjack: 民法第416條第一項 子女未履行扶養義務的確可撤銷贈與03/24 23:57
→ maniaque: 兩邊的土地市價差別???03/25 08:12
→ ton1: 土地價值一樣,在附近而已,大小一樣03/25 11:38
當初一人一塊
但現金部分妹妹就近照顧
所以爸爸才給他錢
等於是照顧花費錢
因我長期在國外
只能過年或回台才會見爸爸
所以妹妹主張
我不能分地
所以才說我的分要再切半
※ 編輯: ton1 (39.8.87.149), 03/25/2016 11:41:53
推 Ulster: 所以妳有給扶養費吧? 03/25 13:09
你好 以前有 後來家父說不用才中斷
因為給妹妹1700萬後才中斷的
→ maniaque: 人,長大了之後,很多東西都會慢慢失去 03/25 13:11
→ maniaque: 只能老實跟您講,不要去比較太多...... 03/25 13:11
→ maniaque: 土地價值再怎樣,比您每個月給老父五千塊多太多了 03/25 13:12
→ maniaque: 你現在長居國外,立場就輸給就近照顧的妹妹 03/25 13:12
→ maniaque: 從這邊去想,還會覺得給父親5000/月,不值得嗎???? 03/25 13:13
→ maniaque: 個人倒覺得,真正計較較多的,應該是您這邊 03/25 13:13
→ Afun2009: 一塊地與兩塊地+1700萬現金差不多?那還不快找律師? 03/25 14:16
推 taoist9999: 你把土地贈與給本板網友,網友會很樂意每月匯5000元 03/25 15:18
→ taoist9999: 給你老爸。 03/25 15:18
推 taoist9999: 那塊土地,我猜市價起碼幾千萬起跳~~ 03/25 15:20
→ taoist9999: 有1700萬還日子不好過,你爸有缺乾兒子嗎? 03/25 15:21
推 taoist9999: 有錢人的想法果然跟一般人不一樣~~ 03/25 15:24
→ depravity: 地的價值不是直接 兩塊>一塊 = = 03/25 16:51
→ maniaque: 不太清楚您有沒有去關心過妹妹的生活,看起來是沒有 03/25 18:27
→ maniaque: 所以妹妹家庭怎樣,您可能完全不清楚 03/25 18:27
→ maniaque: 還有,不是她也有,而是"全都是她在照顧令尊" 03/25 18:28
→ maniaque: 總之啊,建議您稍微忍耐一下,一個月五千塊而已 03/25 18:28
→ maniaque: 連一個月五千,一年六萬,都不願意給父親 03/25 18:28
→ maniaque: 您又憑什麼接下父親交給的貴重土地??因為您是兒子??? 03/25 18:29
→ maniaque: 拜託,出去像丟掉, 一年才回來幾次???? 03/25 18:29
→ maniaque: 對令尊而言,他就像快失去您了,此時心裡自然覺得 03/25 18:30
→ maniaque: "空虛寂寞覺得冷" 03/25 18:30
→ maniaque: 所以令妹咬耳朵才這麼有效果,懂嗎??? 03/25 18:30
謝謝M回覆
給其他回覆 我的地只有1 妹妹2+1700現金
→ wucn: 會計較每個月要給老爸5000的人,我是你爸也不給你地 03/25 20:46
※ 編輯: ton1 (111.249.112.228), 03/25/2016 22:03:56
→ maniaque: 唉~~~~~~無解嘍......若在下是令尊,看到您這樣子計較 03/25 23:50
→ maniaque: 直接上法院告一告,土地拿回來,交給肯照顧他餘生的 03/25 23:51
→ maniaque: 好女兒 ,那些土地可能才更有它的 "價值" 03/25 23:51
→ maniaque: 等您過了二十年,您就大概知道您現在在做啥傻事了 03/25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