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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宅去年發生車禍,住院半個月,在去年11月向對方提過失傷害。 今天收到刑事傳票,附註上寫「本件被傳人是被告」,請問這個意思就是我被告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23.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9402874.A.EDF.html
stevenchiang: 對 03/31 13:52
scott2009: 以前有看過被害人是證人傳票,現在都看到被害人傳票 03/31 15:58
scott2009: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證人費用太多了 03/31 15:58
scott2009: 對方應該就是「本件被傳人是被害人」 03/31 16:00
v3su: 傳票被傳人是被害人??不是只有告訴人、被告、證人、鑑定人 03/31 18:56
v3su: 而已? 03/31 18:56
scott2009: 法院不想用證人傳被害人時就可以看到 03/31 20:59
maxyang: 感覺是對方也有提告,比較奇怪的是我比較早提告,可是他 03/31 22:07
maxyang: 的案件先來 03/31 22:07
windwater: 有可能是雙方互告過失傷害,二邊都是告訴人兼被告 04/03 20:08
may22: 你11月提過失傷害不可能到現在完全沒消息吧…去確認下吧! 04/14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