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g750629 (mt580)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和解之後
時間Thu Mar 31 17:11:13 2016
各位大大,小弟請教一個問題。
甲跟乙發生車禍,
甲百分百肇責。
雙方在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
甲負擔乙車在原廠修車一切費用,
乙也同意。
但是因為乙車原廠說因為叫料跟維修預估要三個月,所以雙方同意最後一天付款日為6/30
。
那如果乙不修,可以要求甲提早賠款嗎?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感謝各位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78.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9415475.A.A6C.html
→ maniaque: 假如調解會這樣寫,不能直接拿錢(道德風險) 03/31 18:05
→ maniaque: 要嘛就是直接先買單付給原廠 03/31 18:06
→ maniaque: 簡單講,照調解內容,乙沒有選擇不修的權利,因為這是甲履 03/31 18:06
→ maniaque: 行和解內容的必要要件 03/31 18:07
→ ping750629: 感謝m大! 03/31 20:11
→ depravity: 乙有選擇不修的權力只是也不要拿錢而已 XD 03/3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