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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看新聞的時候,有一則是一輛休旅車在晚上經過某路段,一名身著 暗色衣服行人沒有走斑馬線穿越馬路,行至半途病發倒地,未超速休旅 車閃避或剎車不及而輾過,行人死亡,家父直覺反應休旅車駕駛得負過 失致死刑責,我稍微有涉獵過刑法,覺得應該不是這樣,駕駛人可否主 張信賴原則?這種情況下適用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嗎? 假設駕駛超速,是否過失致死就成立呢? ---- 新聞網址:http://goo.gl/pnZwNq 不好意思,後來看網路新聞發現有點出入,行人是喝醉酒,看影片是走 在斑馬線旁邊,沒有走在上面,感覺有闖紅燈。 然後果然有提到應注意而未注意,是說休旅車是否有視線死角?我沒開 過所以不清楚。 是我的錯覺嗎?為何刑法十四條的認定比十九條嚴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1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9907356.A.ADE.html
saltlake: 未超速也得探究有否能力注意並及時閃避 04/06 09:54
flyiii: 要先確認有沒有過失,如果可以證明駕駛正常反應時間內無法 04/06 10:13
flyiii: 閃避,那就是無過失,自然就沒有過失致死 04/06 10:13
flyiii: 超速與否只是判斷是否有無過失的一個條件而已.. 04/06 10:14
Lailungsheng: 我覺得對方若正常行走停下,駕駛就有未注意問題,會 04/06 10:18
Lailungsheng: 撞到感覺都是1,行人衝出 2,駕駛未注意 04/06 10:18
KKyosuke: 那就要釐清事實了啊 休旅車有沒有開車燈 04/06 10:32
KKyosuke: 正常的車輛行駛時閃不閃得過去 04/06 10:32
KKyosuke: 違規與結果要發生因果關係才有過失 04/06 10:33
KKyosuke: 就跟無照駕駛出車禍不見得有過失一樣 04/06 10:33
Woqeker: 借問 如果是不超速都閃不過的情況下 超速是否算有過失? 04/06 10:45
KKyosuke: 那就無因果關係啊 04/06 10:56
NT500: 有個案例法官說過: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判汽車駕駛無罪。 04/06 11:10
印象中新聞上是說行人在穿越途中"突然瞬間"癱倒在地,大概是在那個moment 休旅車恰巧駛過。駕駛如果都遵守了交通規則,不能期待人人都是藤田拓海吧~ ※ 編輯: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14:27:45
Woqeker: 藤田括海是誰w 04/06 15:47
日本動漫《頭文字D》的主角,印象中他的開車技術很好...
Lailungsheng: 我自己開車,看到人在走,就會注意,敵不動我就閃 04/06 16:51
Lailungsheng: 啊,但衝出的就不是我能注意的,法官說不能強人所 04/06 16:51
Lailungsheng: 難,應該是不罰這種 04/06 16:51
malemma: 那表示行人在休旅車正前方,休旅車理應減速應變,即使行 04/06 17:03
malemma: 人有其他動作,也不至於反應不及。 04/06 17:03
malemma: 本案中休旅車直接輾過,應屬有過失 04/06 17:04
hjgx: 一句大絕:未注意車前情形 04/06 17:21
justicesword: 超速不能主張信賴原則 04/06 18:04
Houei: 未超速時 除非是路口 才要減速吧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先輸一半 04/06 19:22
ocean11: 不是駕駛都未違規就一定沒有責任 兩者不能畫等號的 04/06 22:04
happyally: 請問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句話通常代表就是開車那方的過失 04/06 23:12
happyally: 嗎 04/06 23:12
※ 編輯: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23:30:56
Woqeker: 頭文字D我只認識藤原拓海XDDD 04/06 23:37
Woqeker: 未注意車前狀況即有過失 道交94-3: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 04/06 23:46
Woqeker: 注意車前狀況 04/06 23:46
depravity: [未"未注意車前狀況"]這也是守交通安全規則的一部份 XD 04/07 02:01
depravity: 不是只有沒超速等等這些 = = 04/07 02:01
KKyosuke: 問題就在於這個狀況是能不能被注意到的 事實問題 04/07 05:12
KKyosuke: 如果是能被注意到的 那就有過失 04/07 05:12
KKyosuke: 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雖注意仍無法避免的 就無過失 04/07 05:13
malemma: 頭文字D我只認識藤原拓海XDDD 04/07 06:21
depravity: 我只是在說這標題立的有問題 XD 04/0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