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ltlake: 未超速也得探究有否能力注意並及時閃避 04/06 09:54
推 flyiii: 要先確認有沒有過失,如果可以證明駕駛正常反應時間內無法 04/06 10:13
→ flyiii: 閃避,那就是無過失,自然就沒有過失致死 04/06 10:13
→ flyiii: 超速與否只是判斷是否有無過失的一個條件而已.. 04/06 10:14
推 Lailungsheng: 我覺得對方若正常行走停下,駕駛就有未注意問題,會 04/06 10:18
→ Lailungsheng: 撞到感覺都是1,行人衝出 2,駕駛未注意 04/06 10:18
推 KKyosuke: 那就要釐清事實了啊 休旅車有沒有開車燈 04/06 10:32
→ KKyosuke: 正常的車輛行駛時閃不閃得過去 04/06 10:32
→ KKyosuke: 違規與結果要發生因果關係才有過失 04/06 10:33
→ KKyosuke: 就跟無照駕駛出車禍不見得有過失一樣 04/06 10:33
推 Woqeker: 借問 如果是不超速都閃不過的情況下 超速是否算有過失? 04/06 10:45
推 KKyosuke: 那就無因果關係啊 04/06 10:56
推 NT500: 有個案例法官說過: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判汽車駕駛無罪。 04/06 11:10
印象中新聞上是說行人在穿越途中"突然瞬間"癱倒在地,大概是在那個moment
休旅車恰巧駛過。駕駛如果都遵守了交通規則,不能期待人人都是藤田拓海吧~
※ 編輯: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14:27:45
→ Woqeker: 藤田括海是誰w 04/06 15:47
日本動漫《頭文字D》的主角,印象中他的開車技術很好...
推 Lailungsheng: 我自己開車,看到人在走,就會注意,敵不動我就閃 04/06 16:51
→ Lailungsheng: 啊,但衝出的就不是我能注意的,法官說不能強人所 04/06 16:51
→ Lailungsheng: 難,應該是不罰這種 04/06 16:51
推 malemma: 那表示行人在休旅車正前方,休旅車理應減速應變,即使行 04/06 17:03
→ malemma: 人有其他動作,也不至於反應不及。 04/06 17:03
→ malemma: 本案中休旅車直接輾過,應屬有過失 04/06 17:04
推 hjgx: 一句大絕:未注意車前情形 04/06 17:21
→ justicesword: 超速不能主張信賴原則 04/06 18:04
→ Houei: 未超速時 除非是路口 才要減速吧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先輸一半 04/06 19:22
推 ocean11: 不是駕駛都未違規就一定沒有責任 兩者不能畫等號的 04/06 22:04
推 happyally: 請問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句話通常代表就是開車那方的過失 04/06 23:12
→ happyally: 嗎 04/06 23:12
※ 編輯: lovelaura (122.118.112.39), 04/06/2016 23:30:56
→ Woqeker: 頭文字D我只認識藤原拓海XDDD 04/06 23:37
推 Woqeker: 未注意車前狀況即有過失 道交94-3: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 04/06 23:46
→ Woqeker: 注意車前狀況 04/06 23:46
→ depravity: [未"未注意車前狀況"]這也是守交通安全規則的一部份 XD 04/07 02:01
→ depravity: 不是只有沒超速等等這些 = = 04/07 02:01
推 KKyosuke: 問題就在於這個狀況是能不能被注意到的 事實問題 04/07 05:12
→ KKyosuke: 如果是能被注意到的 那就有過失 04/07 05:12
→ KKyosuke: 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雖注意仍無法避免的 就無過失 04/07 05:13
→ malemma: 頭文字D我只認識藤原拓海XDDD 04/07 06:21
→ depravity: 我只是在說這標題立的有問題 XD 04/0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