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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最近遇到一個有關裁判費用的問題, 希望版上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已依法繳納之裁判費,之後縮減聲明不得聲請退還裁判費。 但是今天裁判費已由一方預繳全額,而後縮減聲明時, 縮減之裁判費用是由各自負擔,抑由預繳方單方吸收呢? 麻煩各位指點明津,這裡先謝過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21.229.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0374099.A.EC2.html
kery1120: 縮減=部份撤回,由撤回方自行負擔該部分裁判費 04/11 21:06
Ulster: 嚴格來說縮減跟撤回不一樣XD,不過都是自行負擔 04/12 02:12
sixteenight: 原來如此,感謝說明 04/12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