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最近發生車禍 對方無照駕駛+超速+單行道 而我當時是時速約15公里左右準備轉彎 當時做筆錄時 警察也說這肇事歸屬很明顯 不過我還是去申請了鑒定 當然不管怎樣我知道結果我一定會有部分責任 結果鑑定報告出來 我跟對方是各半的責任 而報告中對方的筆錄部分洋洋灑灑一大頁 其中說辭充滿矛盾 例如他說他要左轉買東西吃,而不是要往單行道 但是左轉就是單行道啊.... 其他避重就輕的部分就不多談了 而我筆錄的部分只有短短的四五行 可是當時明明交代的非常清楚 我想請問的是 關於鑑定報告 在之後的刑事和民事部分 法官會採信嗎 還是說我要再重新申請一次鑑定呢 (鑑定再上訴似乎跟原本是不同機關)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72.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0700889.A.8D2.html
v3su: 會。 04/15 16:10
ixixet: 這時候,就得依靠常處理車禍的律師。不然洋洋灑灑地,你 04/16 00:01
ixixet: 有辦法引經據典推翻? 04/16 00:01
justicesword: 車禍案件,法官看的就是車鑑會的鑒定書。 04/18 17:15
justicesword: 如果是台中的話,重新鑒定通常都是送逢甲大學。 04/18 17:17
saltlake: 大學的機械系還是物理系? 04/2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