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o4022: 檢察官04/23 06:04
→ taiwan009: 不起訴嗎?04/23 06:55
一審判決無罪,後來被分成兩個案件上訴
↑這句是我自己對法律用詞無知寫的,所以可看出前後矛盾,這句我也原封不動繼續留著
事主本身有請律師,所以相信她自己也不會說出這麼無知荒唐的話
經明確暸解清況及用詞後,下面才是正確情形
總共2名被告
1名起訴,1名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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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主不會用PTT,不然像我這篇就表示我很有事,她也大可自己回對吧...
邏輯上也很明顯沒必要那篇回這篇不回又弄錯對吧...
因為自己在忙還幫了事主倒忙,造成各位誤解很不好意思
各位可以針對我對法律無知這點來指責沒關係
但真的懇請各位不要對事主火上加油
無論司法公不公道正不正確,事情有沒有水落石出
心靈上的問題不是你我一來一往就可以抹滅的
這也只是身為她朋友的我想做的
但弄成這樣連我自己都對她很抱歉
有任何問題矛頭指向我就好了...
對於陰謀論開分身什麼的...
這我想上線時間、Po文習慣、推文習慣、用語、常去看板就可以分的出來
八卦版那套就暫時先別想這麼多了
造成誤會很對不起大家也對不起事主
在此再跟各位說聲抱歉
→ louisetorny: 傳票上應該會寫妳不到庭會有什麼法律效果吧 04/23 09:41
推 haohaobobo: 這種例行性的告知權利文件一定會寄的吧 04/23 10:25
→ haohaobobo: 問一下專業的人士吧 也許誤會就能解開了 04/23 10:27
→ alawyer: 找律師。 04/23 11:36
推 Ulster: 或是找法扶 04/23 13:47
→ AZCAT: 不覺得檢察官有說錯什麼 04/23 19:21
→ taiwan009: 有哪些事證被檢察官忽略了? 04/23 19:49
→ shengyuhuang: 我覺得法院沒錯........ 04/23 23:21
※ 編輯: dlikeayu (27.147.56.231), 04/24/2016 04:04:18
→ kyz: 沒有案由,沒有細節 單方說法是要證明什麼? 04/24 10:34
→ justicesword: 看不懂想表達什麼 04/24 12:24
推 rokanto: 不懂原PO想要什麼 04/24 22:27
→ g243536: 誰叫人家有本事考上檢查官~~你行你去考囉 04/25 23:02
推 evilsura: 都還沒確定的案子馬上就有人說法院沒錯,也太快了吧… 04/25 23:12
推 SBLsosweet: 不照妳要的就是錯嗎? 04/25 23:37
噓 arrfu: 妳到底要貼幾篇,還不同帳號 04/26 12:49
噓 HelenaK: 還說不是想公審檢察官... 04/26 17:29
噓 ufos: 唉 04/26 18:30
到這邊就先針對我吧...
但就我後來才follow到的情形
Po了多篇就是我們各方沒交集的朋友想要幫忙事主而已...
※ 編輯: dlikeayu (27.147.56.231), 04/27/2016 00:24:52
→ justice67: 片面之詞難以評斷 04/27 00:23
噓 z710382: 什麼原由都沒有,還真不知想表達些什麼 05/03 23:26
推 chris40610: 檢查官要檢查什麼?腦袋正不正常嗎? 06/16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