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77 (七七乳加)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時間Thu Apr 28 17:59:51 2016
不同時間向警局告對方多起案件
告了對方傷害
強制
恐嚇
侵入住宅
但時間都有點差距
是否會被歸類為同一案?
有辦法讓他們都歸類在同一案節省出庭時間次數嗎
我多告了強制罪
會讓檢方比較積極一點嗎?
如何讓檢方積極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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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77 (60.245.65.143), 04/28/2016 18: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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