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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 以下房東為A,房客為B,小弟是房東。 1. A與B去年第一次簽約,簽約一年,合約無記載第二年保證續租。 租約於3/31到期,於 3/21 說因為租約到期,可能於3/31期限後要房客搬家, 願給他三個月緩衝期找房,3/26B回覆他朋友的房子已開始整修,且怕我以後 漲租,他會於七月底前搬出,並叫我補貼搬家費,貨車約15000,冷氣拆裝大 概7000(一台分離式6000,一台窗型)。 2.請A補貼搬家費的理由是,雙方當初口頭約定的意思是不會只租一年,並提供賴 的截圖,有提及第二年不漲租,B認定這話代表不會只租一年的意思,另一個截 圖是有談及車重過重(賓士車),無法停機械車位,也許B一、二年後換小台一 點的車子再來停,以上二句讓B認定租約不會只有簽一年,所以要求補貼他搬家 費,還告訴A說尚未談及合約罰則的部份。這什麼,反客為主嗎?) 3.現在4/28到七月底,B說為了自保,所以用租金押金來抵搬家費及房租(租金一 個月10500,押金二個月),自三月起到七月底總共為五個月,不足處再按日計算 ,因為是要自保,可以不用經過A同意(很誇張)。 4.請問我迫不及待想告他,是要先寫存證信函是吧? 重點要寫到什麼?因為現在不 滿他第四點, 所以我可以反悔之前七月底前遷出的約定嗎? 因為我想要他六月 底前搬出。 5.小額訴訟官司聽說會比較快有判決,這樣下去大概要多久有結果? 實在傷神費時…以上不吝指教感謝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32.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1851845.A.02C.html
rrowl: 聽完你可能就不會在迫不及待了..一般民事訴訟簡易庭.在一審 04/28 23:53
rrowl: 10個月內..常見是3-6個月間判決.這不包括你事先調解之類的 04/28 23:54
rrowl: 時間.至於怎麼告.找律師他.一般的律師會阻止你浪費時間 04/28 23:55
vpb: 可以直接提告還是要先寫存證信函? 04/2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