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在刑事上沒有成立犯罪,至於民事上也很難求償,因 05/05 16:47
→ justicesword: 為你找不到人。 05/05 16:47
→ sindyevil: 看下該版版主是否有辦法處理 這類喔很在乎PTT上ID狀況 05/05 16:51
→ a050047: 貶損他人的名譽可以請求損賠吧! 05/05 17:10
→ a050047: 依民法第18條、195條第一項、184第一項前段 05/05 17:14
推 KKyosuke: 站內信不會符合的 05/05 17:29
→ q622622: 民事上可以求償,但卡在你無法查他真實身分 05/05 17:58
推 Lailungsheng: 站內 信不能告吧?但可以去檢舉板 05/05 18:38
→ icegail: 謝謝回覆 05/05 19:01
→ icegail: 我沒有真的想對他提告求償,只是一時太生氣了,為這種人 05/05 19:02
→ icegail: 傷神好像不值得 QQ 05/05 19:02
→ a9301040: 加入黑名單,比較快 05/05 19:28
推 v19791119: 站內信好像難度高些 05/05 20:35
→ a050047: 宥恕了......不告不理原則~ 公辱好像也TB不該當的樣子 05/05 20:54
→ depravity: Violation XD 05/05 23:08
推 ych1022: 去找電信警察問問看吧,當作修練經驗值 05/06 01:00
→ tentaikanso: 找警察也沒用,現在通保法規定嚴格,妨害名譽的罪無 05/06 12:25
→ tentaikanso: 法去調使用者資料。 05/06 12:25
→ tentaikanso: 而且這件打訴訟根本不值得,時間心力跟可能的賠償不 05/06 12:25
→ tentaikanso: 成比例。 05/06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