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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其他版上PO文 (發表一些孕期性事方面的文章) 今日收到一封罵我是爛媽媽的信件,還說我家庭教育失敗等等...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上網查了一下以後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做網路報案, 然後將信件截圖給律師朋友,想問問該怎麼辦。 回了一封信給對方告知以上事情,並表達不會再做回應, 結果他又來信罵我 =________= 請教一下除了向站方檢舉之外,還能做什麼處理呢? (真的不知到哪裡得罪他了 QQ) http://imgur.com/RadzErJ http://imgur.com/277o9SA 第一次在版上發文,如有不妥之處,煩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91.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2436035.A.6C6.html
justicesword: 在刑事上沒有成立犯罪,至於民事上也很難求償,因 05/05 16:47
justicesword: 為你找不到人。 05/05 16:47
sindyevil: 看下該版版主是否有辦法處理 這類喔很在乎PTT上ID狀況 05/05 16:51
a050047: 貶損他人的名譽可以請求損賠吧! 05/05 17:10
a050047: 依民法第18條、195條第一項、184第一項前段 05/05 17:14
KKyosuke: 站內信不會符合的 05/05 17:29
q622622: 民事上可以求償,但卡在你無法查他真實身分 05/05 17:58
Lailungsheng: 站內 信不能告吧?但可以去檢舉板 05/05 18:38
Lailungsheng: http://i.imgur.com/hbDGrGo.jpg 自己去查 05/05 18:39
icegail: 謝謝回覆 05/05 19:01
icegail: 我沒有真的想對他提告求償,只是一時太生氣了,為這種人 05/05 19:02
icegail: 傷神好像不值得 QQ 05/05 19:02
a9301040: 加入黑名單,比較快 05/05 19:28
v19791119: 站內信好像難度高些 05/05 20:35
a050047: 宥恕了......不告不理原則~ 公辱好像也TB不該當的樣子 05/05 20:54
depravity: Violation XD 05/05 23:08
ych1022: 去找電信警察問問看吧,當作修練經驗值 05/06 01:00
tentaikanso: 找警察也沒用,現在通保法規定嚴格,妨害名譽的罪無 05/06 12:25
tentaikanso: 法去調使用者資料。 05/06 12:25
tentaikanso: 而且這件打訴訟根本不值得,時間心力跟可能的賠償不 05/06 12:25
tentaikanso: 成比例。 05/06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