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在我國的《刑法》規定中,犯罪的成立要件需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 警察若是為了執勤而開槍射擊嫌犯,可主張下列何種原因而不會加以用刑罰處分? (A)依法令的行為 (B)業務上的正當行為 (C)正當防衛行為 (D)緊急避難行為。 警察因為執勤而開槍,算是依法令或是業務上的行為呢!? 請問:A or B都可以嗎?! 請法律高手解題,謝謝!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59.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2526167.A.4E4.html
justicesword: a 05/06 17:26
SPFH120: A 05/06 17:38
KKyosuke: 業務上的行為沒有阻卻違法的功能啊 05/06 18:17
KKyosuke: 舉個例子好了 殺手的業務是殺人... 05/06 18:17
hjgx: 題目不好 05/06 19:19
taoist9999: A 05/06 20:26
SBLsosweet: 他應該是少打了正當啦哈哈,這題a啊 05/06 21:31
saltlake: 但是現在第二個選項是業務的正當行為 05/06 21:57
hjgx: 4個主張都需要證據 如果沒有證據 A的勝算較大 05/07 16:17
hjgx: 但不是鐵贏的 05/07 16:18
SBLsosweet: 各位別把他想的太難,國中生的題目就是跟學生講到他是 05/08 01:34
SBLsosweet: 依法令就好~~~這是國二公民必出現的題目 05/08 01:34
dashihito: (B) 選項會是因為業務係指「反覆同種類」的行為,而警 05/08 15:58
dashihito: 察開槍也不是天天開吧?所以(A)比較好? 05/08 15:59
judiciary: A 05/10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