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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一個叔說我們讀法律只是死背書不會用腦,說強制險上限二十萬只要分次請每次都能有 二十萬,因為條文只說每次二十萬,是真的嗎?我覺得不可能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53.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2644969.A.FCC.html
KKyosuke: 每次車禍二十萬啊....05/08 02:26
KKyosuke: 你有很多次車禍可以請的話那也認了05/08 02:26
KKyosuke: 如果要"做出"車禍 小心吃上詐欺官司05/08 02:27
謝謝你 光一個可以請財損我就知道他不懂強制險了,只是說得像真的一樣,這世代已經 是任何人都可以指點法律了嗎?那我還在這裡讀幹嘛?唉 ※ 編輯: yaikei (111.255.153.74), 05/08/2016 02:43:26
wallachia: 還有顏面醜惡2x萬,但是要滿一年。05/08 08:33
a9301040: 責任險當然是按責任發生(如侵權行為)次數計算05/08 09:24
a9301040: 不過,任意險常有賠償總額上線;強汽險無,但保費會變高05/08 09:25
謝謝你 ※ 編輯: yaikei (222.251.10.35), 05/08/2016 13:04:56
sindyevil: 他是同一車禍分次,還是不同車禍分次?05/08 13:25
同一車禍分次 他說簽好和解讓對方把請強制險權利讓與給我們 然後分次請每次都可以請二十萬 還煞有其事的說他之前就這樣請了六十萬 ※ 編輯: yaikei (222.251.10.35), 05/08/2016 13:55:16
sindyevil: 給付標準第二條第一項但書:「...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05/08 14:34
sindyevil: 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05/08 14:34
depravity: 任意險怕不夠繼續保超額險 XD05/08 15:12
問題也要有買超額險XS ※ 編輯: yaikei (111.255.153.74), 05/08/2016 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