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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若大學教授要求影印店列印整份書供學生去領取,已明顯逾越著作權法所稱合理的使用範 圍,該教授是否可能成立本罪之間接正犯?又列印學生是否有成立共同正犯之可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9.173.1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3106239.A.BB3.html
KKyosuke: 印給誰用? 05/13 12:56
KKyosuke: 如果是教授叫助理去拿他印的書 正犯當然是教授 05/13 12:56
KKyosuke: 如果是教授印整本書給學生當教材 05/13 12:56
KKyosuke: 那麼...學生不去印而拿一本正版書難道不能上課嗎? 05/13 12:57
KKyosuke: 教授頂多只能論教唆犯 05/13 12:57
KKyosuke: 而學生是正犯 05/13 12:57
KKyosuke: 當然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講 教授是散佈重製物 而學生 05/13 13:09
KKyosuke: 是重製 05/13 13:10
KKyosuke: 總之 學生這個重製(影印)的行為 教授最多就是教唆 05/13 13:10
zeng225: 了解了~感謝k大的專業解答! 05/13 13:18
Afun2009: 教唆犯?K大要不要再斟酌一下? 05/13 18:17
taoist9999: PttLifeLaw板那個應該也不是正犯後正犯,除非助教本來 05/13 19:52
taoist9999: 就要掃瞄有版權的其他書籍上傳,而該教授故意趁助教不 05/13 19:53
taoist9999: 注意時,偷偷狸貓換太子,拿另一本有版權的書籍。 05/13 19:53
waterduck: 教授說.....這作者跟我同名同姓~同學有事嗎? 02/06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