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k0943: 法官,檢察官,律師平常都很忙,不太可能有時間幫你填問卷06/26 23:50
→ ken60816: 我知道可能性很低,但還是希望會有熱心的大大們QQ 06/27 00:48
→ malemma: 你說的這些人都很謹慎,像是洩漏個人實體地址,或是郵寄06/27 06:53
→ malemma: 往返這種形同記名的做法,他們是不會接受的。06/27 06:53
好的 謝謝您的建議 我會和組員討論看看其他方法
→ vampirex: 要知道對法院判決的影響,何不直接分析判決就好了?@@06/27 22:21
新式查核報告是剛三讀通過的,全世界都還沒有開始採用,台灣最快也要明年或後年才開始
使用,所以才想對此做研究
※ 編輯: ken60816 (36.228.144.230), 06/27/2016 23:15:06
→ vampirex: 如果台灣都還沒開始使用,恐怕院檢辯也不會有甚麼想法XD06/27 23:41
我們是做成情境案例來給填答人作答,根據他們的經驗來看責任歸屬,
有些人認為要多揭露一些公司的問題,這樣出問題查核人員才不會被告,
但也有人認為揭露了更容易讓大家知道那個公司的問題在那邊, 可能和當初查核人員所審
查的不一樣, 所以決定不揭露,減少訴訟風險
※ 編輯: ken60816 (36.228.144.230), 06/28/2016 00:02:13
→ depravity: 國內有家保險公司曾經想推 律師責任保險 06/28 00:16
→ depravity: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XD06/28 00:17
→ yesohya: 翻譯:我想做一個問券調查法檢辯有沒有良心06/28 19:04
→ yesohya: 怎麼會天真的覺得會收到足夠多的樣本?06/28 19:05
→ yesohya: 還有作答的會誠實跟妳說 = =06/28 19:06
→ sindyevil: 檢察官都可以打成檢查官,會有人理你嗎?06/28 19:22
※ 編輯: ken60816 (203.69.23.102), 06/28/2016 20:22:13
→ ken60816: 不好意思..... 06/28 20:22
推 pk0943: 既知可能性很低,抽樣會有問題,何苦還要研究這主題? 06/28 23:15
→ ken60816: 我們還會透過其他管道去尋找填答人,期望的樣本數應該是 06/28 23:44
→ ken60816: 可以達到門檻的,但還是希望有更多的樣本來支持我們的理 06/28 23:44
→ ken60816: 論 06/28 23:44
推 tenbear: 發函給法院,檢察署,律師公會,網路不會有人理你 06/29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