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cathy (養氣蜜人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金錢民事糾紛/改名
時間Mon Jul 25 07:22:53 2016
版上的大大們 請幫忙開示
1. 若欠債權人的錢 債務人無法清償 名下也無現金與財產
是否就無法追討 ? 這樣過了追溯期 15 年後 是否債務人就無債一身輕了 ?
2. 民事的債務問題 債務人是否不會被判關 ?
3. 若欠債的債務人改名 這樣民事紀錄是否就不會在新名字下面被查到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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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人比回憶中的人更重要
我們都活在現在 卻忍不住回憶過去
過去的人雖然沒辦法一下就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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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nny0178: 1.是否有證據? 本票 借據之類的 07/25 10:38
→ yuusnow: 1.不是 2.不會 3.查得到 07/25 10:40
→ ixixet: 網路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一查,都某某某(原名某某某) 07/25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