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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小弟(以下簡稱甲方) 在網路上販售一些小東西 某日忽然接到一人 (以下稱乙方) 宣稱所販售之商品及圖片侵害其在台所註冊之商標權 因為甲方商品來源皆進口自中國 該遭宣稱侵權之商品 其大陸的公司(以下簡稱丙方)於中國有註冊該商標 (2012公告) 1.查詢乙方於台灣確實有申請該商標之商標權 (2015公告) 目前甲方已取得丙方之口頭授權,授權文件丙方答應後補 2.乙方所宣稱侵權之商品,於各大購物網販售 標題內文皆冠以公司名稱而非該商標 問題: 1.此狀況是否得以主張商品為平行輸入且未變造加工故不侵犯其商標權 2.因乙方所稱遭侵害商標之商品及圖片對外販售皆以公司名稱而非商標名稱 且圖片皆由中國網站加工切割而成,如此算侵害商標權? 3.因乙方於各購物網站僅販售一項有該商標之商品(產地標註中國) 該商品與丙方雷同。 能否依商標法第57條:因其違反商標法第30條第一項,申請評定廢止商標 進而否定乙方商標權的合法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76.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9664273.A.93A.html
malemma: 要不下架,要不找律師 07/28 08:45
sindyevil: 請找商標專利事務所內律師處理 07/28 12:38
sy711: 該找律師 07/28 19:59
alawyer: 找律師,找有辦商標案件經驗的律師為宜。 07/28 23:42
lilyxu: 感覺是在說少年麥可風 08/01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