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wyer: 找一位願意相信令兄的律師處理。 08/04 00:06
推 iscu: 律師不需要相信他哥也能幫他辯護 08/04 00:54
推 Lailungsheng: 想知道只有手機註冊就能有罪的判決。 08/04 07:15
→ Lailungsheng: 媒介,仲介,不是要當場抓到人?不然八掛板一堆意淫 08/04 07:16
→ Lailungsheng: 幼女的? 08/04 07:16
推 tentaikanso: 傳票也要看是傳去當關係人?證人?被告? 08/04 07:49
→ tentaikanso: 怕就請律師陪同,實話實說還是要看呈現方式。 08/04 07:50
→ q622622: 據實以告,成案機率不高 08/04 09:20
推 jaannddyy: 就據實以告啊 這樣是沒有罪的 08/04 14:38
→ Afun2009: 借手機變成幫助媒介性交易? 08/04 16:11
→ Afun2009: 還是找律師吧。 08/04 16:11
推 markto: 請搜尋 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08/04 23:06
→ bearq258: 理論上還是無罪推定。這種算重罪可以查IP 08/05 00:00
→ bearq258: 要請警察查當時網路使用的IP位置就可以提出不在場證明 08/05 00:02
→ bearq258: 網友有帳號資料可以這個人就可以請警察去查這一筆 08/05 00:03
→ bearq258: 用上法庭請你交出對方資料讓警察可往下查。 08/05 00:04
→ bearq258: 這種網路性交易的積分很好,懂電腦的警察最喜歡接這種 08/05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