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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於民國95年1月1日,出資200萬,作為其子(乙)購屋頭期款使用,後續之貸款皆由乙繳 付。 然甲出資當時,甲早已積欠某銀行20萬債務,後因無力償還,至今加計利息累計至欠款 250萬元。 今銀行提起訴訟,主張該屋為甲與乙之借名交易,欲請銀行判定該屋所有權為甲所有,以 便對該屋進行強制執行。 請問乙是否可主張,該200萬為其父贈與,並請求法院認定,當年之贈與,僅20萬屬無效 贈與,180萬仍屬有效贈與。 而僅返還20萬元與甲,為銀行執行債權之用。 最近親友遇到的狀況,不知道這種主張可行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82.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2727981.A.4BA.html
kery1120: 對方沒主張詐害債權,你何必急著自認 09/01 19:13
saygogo: 比起被認為為借名交易,整間房子被拿去執行 09/01 19:18
saygogo: 似乎以主張贈與部份無效的20萬最小損失為宜 09/01 19:19
taoist9999: 主張贈與行為詐害債權的撤銷權早因除斥期間經過而消滅 09/01 19:25
taoist9999: 了。 09/01 19:25
taoist9999: 所以銀行這方才主張借名登記。 09/01 19:26
rrowl: 找律師吧 一間房和律師費=-=這還需要省嗎? 09/01 19:54
saltlake: 趕快幫兒子娶個律師吧 09/01 19:58
※ 編輯: saygogo (114.27.82.103), 09/01/2016 20:07:13
saygogo: 修正一下 是95年 還沒超過15年 09/01 20:08
saygogo: 有去找律師了 但律師沒說到主張贈與部份無效這塊 09/01 20:12
saygogo: 找到了 244條 詐害債權時限為10年 09/01 20:50
saygogo: 感謝樓上諸位的回復 我大約懂了 09/01 21:05
a9301040: 為何不幫忙繳20萬+利息,邏輯很怪 09/02 10:22
a9301040: 你現在以你爸的名義去繳完,銀行之訴究被法院駁回了 09/02 10:22
spirit119: 同樓上,我也這樣覺得,幹嘛繞一大圈 09/06 18:56
blueframe: 依我的經驗,甲應該非僅單欠這間銀行債務,甲乙現在擔 09/10 02:22
blueframe: 心如果繳完這間銀行的本利,其他銀行也會聞香而來,這 09/10 02:23
blueframe: 時恐怕會變成清償不完的無底洞 09/10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