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沒說一定要給,對吧.....應該 兩個字不存在法律上 :D09/02 18:31
→ maniaque: 你可以要求撤下,這部分倒是沒什麼問題...09/02 18:31
→ maniaque: 先確認只是名字,還是成績跟拍照還有感想都被刊登09/02 18:32
→ saltlake: 打電話親切地問補習班有沒有潤筆和示眾費 沒有的話09/02 18:44
→ saltlake: 溫柔地請他們拿下 或者等著跟你律師聊天09/02 18:45
→ ksuenjjr: 名字照片跟感言都有09/02 19:53
→ depravity: 妳回頭看一下妳是不是報名就把自己賣了 XD09/02 19:59
問:若補習班於家長手冊中家長注意事項內記載學生或家長應同意補習班刊登榜單,
請問此舉是否即可謂已得同意?
答:補習班以學生榜單做招生廣告時,若學生未滿20歲,依民法規定,必須取得家長書面
同意,而且消費者保護法已規定定型化契約須給消費者一定之審閱期間,故不宜以補
習報名當時所提供的家長手冊代替,補習班宜另外製作書面表單供學生或其法定代理
人審閱及簽章同意。
之前看到這個所以不確定報名時的算不算
不過是很久以前的文章就是了
※ 編輯: ksuenjjr (115.43.9.17), 09/02/2016 20:07:01
推 maniaque: 這段? 要是有說補習班應讓學生考上抬青椒否則全額退費 09/02 20:52
→ maniaque: 或許才符合平等原則...... 09/02 20:52
→ depravity: 政府發言用"宜""不宜"幾乎都是道德勸說 XD 09/02 21:15
→ depravity: 有強制力她就用"應""不應"了 XDDD 09/02 21:16
→ depravity: 若不是政府發言還用"宜""不宜"這種表示她再放屁 09/02 21:17
→ depravity: 自己都說的心虛 = = 09/02 21:17
→ maniaque: 應該 "不得" 比較有強制性 ,"不應"挺負面表列的 09/02 21:20
→ a9301040: 法定代理人到底有沒有簽名? 09/03 01:27
→ saltlake: 求之不得輾轉反側 09/03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