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兩個月前通過網路買票被騙,報了案, 現在收到傳票通知要在台南開庭。我住台北。 問題: (1)我當初做筆錄時有說要民事求償,那麼開庭時我要怎麼做才可以拿回我被騙的錢 呢? (2)有沒有可能和解?(被告願意退回錢) (3)我是告訴人,所以無法領日費/旅費/交通費了嗎? (4)我可否叫他賠我交通費?如果可以,我要何時提出,如何提出呢? 除了身分證和傳票,我還要攜帶什麼嗎? 我還要注意什麼嗎? 抱歉,人生中第一次出庭,很多東西不懂。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67.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3004374.A.BBC.html
jaannddyy: 遞狀,附民,有可能願意和解換取減刑,問書記官,請求開庭 09/05 01:22
jaannddyy: 交通費難 09/05 01:22
jaannddyy: 你開什麼庭阿,偵查庭? 09/05 01:24
eits: 偵查庭 09/05 09:15
jaannddyy: 偵查庭哪來這麼囉唆,只是叫你們過去談談瞭解情況而已 09/05 10:11
jaannddyy: ,會不會起訴還不知道咧 09/05 10:11
bearq258: 附帶民事184請求交通費與精神損耗 09/05 16:38
bearq258: 對方民事有和解、詐欺可以減刑 09/05 16:40
eits: 所以我現在什麼也不能做對嗎?要等那天談的結果再提附民? 09/05 20:18
tentaikanso: 附帶民事訴訟是等刑事起訴之後,現在先把證據收好等 09/05 20:52
tentaikanso: 偵查庭開庭。 09/05 20:52
Nipperdey: 等起訴再說民事賠償吧 09/0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