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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中說: 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疑問的是若某人宣稱好玩或觀賞用,是否仍違反此法條? 若無 該判何種法條呢? 有成苗或未成苗會有差異嗎? ps:以上均不考慮人工加品部分 ,所已應不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14.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3070574.A.F4A.html
maniaque: 那叫藉口......:D 09/05 18:45
tentaikanso: 可以這樣主張啊,不過法院會不會採信又是一回事。 09/05 18:46
maniaque: 大人,小的沒有強姦良婦,小的只是用XX來確認OO的深度 09/05 18:48
maniaque: 剛好手邊沒有帶尺,只好隨手拿起剛好硬梆梆的東西來量 09/05 18:48
KKyosuke: 持有也犯罪啊 09/05 18:52
KKyosuke: 就算你能抗辯沒有製造意圖,還是能用持有辦你 09/05 18:54
KKyosuke: 以前就有麵包店還是蛋糕店因為進口大麻種子想做烘培用被 09/05 18:55
KKyosuke: 法辦的 09/05 18:55
bearq258: 何必直接挑戰法律,去合法國家就可。 09/05 20:11
a9301040: 這種抗辯你自己相信嗎?我是不相信 09/05 20:19
a9301040: 意圖,內心戲,沒人知道,所以檢察官/法關說你供製造 09/05 20:20
a9301040: 你的內心就是供製造,看要不要賭一把,但結果應該在監獄 09/05 20:20
maniaque: 炒熟的火麻仁記得是可以進口的,注意,熟的.... 09/05 21:16
maniaque: 大麻種子,炒熟了就叫 火麻仁 09/05 21:17
maniaque: K大講的就是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進口沒炒熟or沒炒的" 09/05 21:17
saltlake: 意思就是持有大麻公公是無罪的 09/05 21:44
maniaque: 火麻仁是中藥材,也是烘焙材料,只是會釘很緊..... 09/05 22:14
maniaque: 海關要是沒認真查,結果就可能會讓有發芽能力的大麻仔 09/05 22:15
maniaque: 混進來,然後 推廣農業精緻栽培 09/05 22:16
maniaque: 順道一提,大麻不難認,但是呢,長得有點像一些野生桑..:D 09/05 22:17
maniaque: 所以有些人弄到種子,就在家裡自己種,或是到山上躲起來種 09/05 22:18
KKyosuke: 炒熟的是烘培材料,那家店就好死不死進口到種子啊… 09/05 23:13
KKyosuke: 當然,如果量少到一個程度(一株?)要說沒有製造意圖 09/05 23:15
KKyosuke: 應該會被採信啦 09/05 23:15
ocean11: 只有一株的話有機會啦 09/05 23:26
rrowl: 樂透只買一張也有機會中啊... 09/06 01:07
a9301040: 一株說不定要繁衍用%% 09/06 08:09
Deutschll: 本罪有意圖要件,觀賞總不會種一大堆吧。若僅栽種一兩 09/06 08:34
Deutschll: 株,「可能」比較不容易被認定為犯罪吧。 09/06 08:34
maniaque: 樓上.....大麻一株就夠"自用"了..... 09/06 11:19
maniaque: 要是把碰到把大麻當書籤護貝,從國外不小心買到帶回 09/06 11:21
maniaque: 或許還有檢察官相信這說詞 09/06 11:21
lukehong: 大麻一株可以長得比人高啊 09/06 13:09
Deutschll: 謝樓上!長知識,還是有得談啦,畢竟主觀意圖要件XD 09/06 14:16
nckuming: 看證據力 ,騙不了人的 09/07 13:36
KKyosuke: 主觀意圖要件在理論上都是可以討論的啊 條件假設有就是 09/07 19:25
KKyosuke: 有沒有就是沒有XD 09/07 19:25
KKyosuke: 實務上怎麼認定那就是事實問題 09/07 19:26
wallachia: 就跟交出帳戶的...一樣認為是上班,結果被告詐欺一樣.. 09/08 19:33
wallachia: . 09/08 19:33
a9301040: 意圖,內心戲,沒人知道,看在法庭上那個人怎想 09/09 01:03
a9301040: 上面那幾個是人不是神,怎可能知道你的內心戲 09/09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