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某頂大的某天災, 樂於以特別邏輯及特別法律見解來曲解法律。 本人尤記在105年易字某庭上,審判長這樣說 「被告,你說你有修過刑法跟刑事訴訟法,妳到底懂不懂訴訟程序?」 「你說你有修過,為什麼成績單上你沒有拿到學分?」 大概這兩句話。 我兩個月來前後收過四五封的訴訟公文書, 其中上面不是我的名字(唸起來對了) 我可以不理他嗎? 還是我應該做什麼處理? 另,如果在外地求學, 希望相關文書可以寄到住宿區,該如何處置? -- ◢◢ξ 切斷頭殼顛倒巧 ▍你可以揮兩把劍 \ MARVEL 真不簡單!    ▉ / Deadpl ◥█ ◢█████◣ ▇▇﹊Y ψleo19909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90.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3212968.A.0CC.html
Ulster: 住址的部分可以具狀聲明變更 09/07 10:15
TheMidnight: 更正就好吧 09/07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