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9301040: 下級審法官不會覺得怎樣,大家都知道法官在幫忙開脫 09/17 17:50
→ a9301040: 判決很多時候是先有結論再找理由,後果考量原則 09/17 17:51
推 higger: 難道勇夫看著地上不動的小偷~會覺得這正當防衛絕對沒事? 09/17 18:59
→ higger: 他如果當下拿菜刀燒熱水進浴室丟垃圾車~就沒人說自首了 09/17 19:00
→ tentaikanso: 樓上,屋主在法庭上是採無罪答辯耶...。我跟原PO看法 09/17 19:26
→ tentaikanso: 類似,屋主是要報警抓小偷而不是對其過失致死的行為 09/17 19:26
→ tentaikanso: 自首,法院真的是在找理由。 09/17 19:27
→ saltlake: ? 還是僅限評價兩造的主張和提證? 09/17 20:00
→ a9301040: 對於當事人有利事項,法院得職權調查之;刑訴+最高決議 09/17 23:07
推 banana321: 所以類似情況 該如何是好 09/18 18:40
→ a9301040: 110:有個人跑到我家,他要殺我老婆,我正當防衛把他殺 09/18 18:59
→ a9301040: 了 09/18 18:59
推 tentaikanso: 可是瑞凡,主張正當防衛。不管是一般民眾法感情或是 09/18 19:08
→ tentaikanso: 法條適用操作上,都是表達自己的行為沒有不法耶... 09/18 19:08
→ tentaikanso: 在主張自己行為欠缺不法的情形,可以認定為自首嗎? 09/18 19:12
→ a9301040: 未經發覺的犯罪均可自首;犯罪是否阻卻違法而無不法 09/18 19:59
→ a9301040: 天曉得,各級法院見解可能不一,所以把陳述犯罪事實,而 09/18 20:00
→ a9301040: 該事實係未發覺的犯罪即可(構成要件該當之自首) 09/18 20:01
→ a9301040: 我自己的瞎說QQ 09/18 20:01
推 jaannddyy: 自首說有可能防衛過當不就好了 09/18 20:44
→ a9301040: 自白QQ 09/18 21:42
→ PTTHappy: 請問 某甲不認為自己擁槍犯法 某日某乙來搶某甲的槍未遂 09/19 04:51
→ PTTHappy: 某甲前往警局控告某乙搶槍 因而被警知悉--某甲這算自首? 09/19 04:51
我是指,若某甲也像勇夫一樣,自己腦中有一套「法理」,不認為自己違反槍砲OO條例,
去警局申告「『自己有槍』,某乙來搶槍,請警方抓某乙」--這是否屬於自首定義所謂的
「申告犯罪事實」,所以某甲被依槍砲OO條例判刑的時候,法官淂依自首情節而減其刑?
※ 編輯: PTTHappy (223.138.232.185), 09/19/2016 04:59:04
→ kaky: 打110:警察先生 有小偷跑進我家被我制服壓在地上快來... 09/20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