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師 09/19 02:39
推 tentaikanso: 如果沒有獲得專利的話,就沒有什麼授權可言。 09/19 02:41
→ tentaikanso: 目前能想到以秘方為保障者,就是營業秘密法,但要符 09/19 02:43
→ tentaikanso: 合營業秘密的要件…要看有無採取一定保密措施(如簽定 09/19 02:43
→ tentaikanso: 保密協定)。 09/19 02:43
→ bearq258: 跟曾任xx大飯店廚師廣告詞一樣,廣告用字可斟酌暗示,但 09/19 06:13
→ bearq258: 寫了太明白還是算侵權可告,並非免費就可用,免費招待小 09/19 06:13
→ bearq258: 菜是招攬客人所用 09/19 06:13
推 dices: 請問如果是侵權,侵害的權利是?還是算純粹經濟上損失? 09/19 09:54
→ a9301040: 通說認為是利益,但也有認為是權利;但其實沒有重要性 09/19 10:59
→ a9301040: 因為營業祕密法第12條算是一種特殊侵權行的法規了 09/19 11:00
推 dices: 原來如此 謝謝 09/19 11:32
→ sindyevil: 找律師 09/19 12:22
→ Htyes2040120: 感謝以上回應,如有補充還請麻煩大家 09/19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