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eshRb: 可以吧?不過好像有限期起訴的要求,請大德解說好了XDD 09/22 22:13
推 KKyosuke: 不是一定要訴訟,可是你提聲請也需要闡明原因事實,跟 09/22 22:14
→ KKyosuke: 提告有87%像… 09/22 22:14
→ KKyosuke: 畢竟目前還沒有確實存在的強制執行名義 09/22 22:14
→ a9301040: 黃國昌可是民訴大家,不要亂說話啊,兆豐等等被電翻 09/22 22:19
推 maniaque: 吃法律飯的,看完整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大概就是搖頭吧 09/22 22:21
→ maniaque: 最後定名是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09/22 22:21
→ maniaque: 這大概算是 執政黨 設來 專門處理 在野黨 的 東廠 09/22 22:22
→ maniaque: 條文很有趣,請你先自己舉證你哪些是合法取得的財產 09/22 22:24
→ maniaque: 而且是 從民國 34 年開始算起, 09/22 22:24
→ maniaque: 若舉證不出來,不好意思,全部都是 推定 不當取得 09/22 22:25
→ maniaque: 換言之,若有民間企業,在政治獻金法立法前,提供給政黨 09/22 22:26
→ maniaque: 且沒有申報或開立收據的,不好意思......不當黨產 09/22 22:26
→ maniaque: 換言之,要是大陸也立個法,要中華民國舉證國家財產合法 09/22 22:28
→ maniaque: 要中華民國限期申報,那.......怎回應??? ^_^ 09/22 22:28
→ maniaque: 更何況,整部法就是行政凌駕司法,把法院/司法院 當作空氣 09/22 22:31
→ maniaque: 至於第十一條,就當笑話看就好了........^_^ 09/22 22:33
推 ichbinryder: 簡單,下次選贏再改回來不就好了。 09/22 22:33
→ maniaque: 量身訂做的專法,哪有可能會存在 比例原則 ? 09/22 22:33
→ maniaque: 第十一條真的是荒唐到有剩,最不遵守法律的,就是這部法 09/22 22:34
→ maniaque: 最好還 選得贏 啦,把你四肢剁了,再派你跑百米奧運,是吧? 09/22 22:38
→ ichbinryder: 選不贏怪我囉~ 09/22 22:47
→ Ichbinyy: 提釋憲囉,仿照當初真調會嘛。哦哦不足1/3...Q_Q 09/22 22:49
→ Ichbinyy: 樓樓上我們id長好像... 09/22 22:50
推 Ulster: 欸欸你們... 09/22 22:51
→ maniaque: 在一起 在一起 (誤~~~) 09/22 22:51
→ Ichbinyy: 羞))我願意(誤 XDD 09/22 22:56
推 Ulster: ((遞麥克風給ichbinryder大大 09/23 01:36
推 a9301040: 竟然沒出來面對...哈 09/23 09:10
推 ichbinryder: 下次選贏1/3不難吧 09/23 09:43
→ aa1982317tw: 不用訴訟就能假扣押 09/24 15:01
推 maniaque: 太小看不當黨產條例的殺傷威力了.... 09/24 15:54
→ maniaque: 真希望幫肥宅立個法,要求年輕正妹一定要嫁肥宅(誤....:P 09/24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