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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最近朋友的問題與這一篇文章類似,所以引用這篇文章繼續發問。 如果房東說他不是使用者,沒有不法行為,也不是侵權行為人。 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 引述《agehunter (讀書之人)》之銘言: : 因為樓下漏水,樓下住戶說之前就有反應給房東了 : 說請房東修繕漏水後再租給其它人 : 結果房東也沒修繕漏水就出租給我們 : 現在我們剛租進去,樓下住戶馬上就反應有漏水 : 並說要告房東 : 我可以拒絕他們來修繕嗎 : 或是請房東賠給我們搬家費用,我們再自己找房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44.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4682900.A.CA2.html
a9301040: 房東對房客有修繕保持義務,房東對第三人也有侵權責任啊 09/24 10:43
a9301040: 不是沒使用就沒責任,怠於維護房屋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09/24 10:44
saltlake: 房東知屋漏水位於簽約前告知 締約有瑕 約成後不修繕 09/25 19:21
saltlake: 對履約有瑕 不問侵權面也有違約問題 09/25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