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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樓住戶A,於地下是有一個汽車停車位,不過經常將車子停放超出停車格 並以雨傘等私人物品,放置汽車與旁邊柱子中間,企圖阻礙他人進出。 如圖 圖1:A常常這樣停車 http://imgur.com/E1eg01x 圖2:當時機車格並未塗銷,A卻很堅決車子可以停到那邊 http://imgur.com/WRFIOda 圖3:A一直這樣停車,10月16日突然多出一個交通錐, 上面用管委會的名義寫下機車請勿由此進出 http://imgur.com/wsLgUw4 圖4:如上 http://imgur.com/n4VBEsa 圖5、6:管委會多次宣導禁止占用公共空間 http://imgur.com/J1HkcLZ http://imgur.com/AHd2ek6 以下幾點問題請教 1.大樓地下室有畫停車格的私人空間,如果因為車輛超出停車格 導致他人與該車輛發生碰撞責任如何歸屬? 2.占用公共空間不聽勸阻的住戶,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 3.公共空間是否可以限制不准機車通行? 4.管委會未經決議、公告就擺放交通錐,是否有違反規定的疑慮? 以上問題請各位替小弟解答 -- ‧ ˙ ‧ . ﹒ ˙ ˙ ‧ ﹒ 天使不敢走的路 . ‧ . ﹒ ˙ . ﹒ 傻子一路向前衝 ‧ ‧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67.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7233169.A.2CD.html
sindyevil: 你是A?還是管委會? 10/23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