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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父在三重的路上騎車 因為他剛起步所已確定自己的速度很慢 結果騎到一半突然有一個小女生衝出來 結果我爸急煞 兩個就相撞倒地 但應該車速不快所以兩個人就是各自輕傷 但是那個路口並沒有紅綠燈以及斑馬線 所以那個女生一開始就覺得不好意思想要1000塊了事 我爸就說不用而且妳這樣子很危險 還是都去醫院檢查一下比較好 後來警察就還是有來做筆錄 結果女生就完全一反常態的說我被撞 然後警察在問筆錄的時候也問我爸說你怎麼去撞人家 我爸:可是我在行進間而且我時速也頂多3.40,突然衝出來怎麼反應 警察:不管啦,只要是路上永遠都是行人最大,你撞到就是沒有注意前方狀況 我爸:阿可是她是突然衝出來的,我怎麼來的及反應 警察:不可能啦,你一定有時間反應的,你就是一定要讓行人 結果因為我爸當時也撞到旁邊變電箱很不舒服 就照那個警察說的簽了筆錄 結果後來那個女生要去打工的老闆來 就用那個筆錄說你撞我的員工,所以你要賠我們的醫藥費 我媽:怎麼可能,是你們衝出來害這件事發生的耶 老闆:不管啦,筆錄這樣寫的,反正行人最大衝出來你也不能撞,就是要賠醫藥費 我媽原本非常不願意 老闆就說不然的話連小女生這幾天可能無法打工的營業損害一起 當時我打去警局問員警 員警:阿不然你要我寫甚麼? 我是有在現場看到情況麻? 你不爽就去做鑑定告我阿 反正就是行人最大,你機車就是一定要讓,她衝出來還是要讓不然多一條超速 最後因為不想要再繼續跟他們輝 所以就趕快去印了和解書,賠了醫藥費500塊了事 雖然只是500元就算了 但我還是很想知道如果是這樣的case真的是百分之百第一時間就是機車錯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2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8426747.A.B72.html
techup: 有涉及過失傷害,考量到各種成本,真的500元算簡單。 11/06 20:14
techup: 告下去往往至少都要給10萬,就算不是給對方,也要給國家 11/06 20:14
techup: 中間出庭的時間等等,全部都還沒算。肇責可以鑑定,但不會 11/06 20:16
techup: ... 或者應該說不太會是無責。 11/06 20:18
kery1120: 你可以賠了了卻這樁事,再去投訴警察 11/06 20:22
jaannddyy: 警察沒有決定誰對誰錯的義務啊 11/06 21:17
iscu: 人爭一口氣 用力的告下去 爭取免責告對方 11/06 23:25
jaannddyy: 別自找麻煩 500便宜 11/07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