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ihsi: 建議洽詢勞工局 11/11 15:20
推 ultratimes: 實務上人民還真難玩贏資方,勞保局=資保局 11/11 21:12
→ ultratimes: 基本上簽了就沒救了,如果你認為違法就別簽 11/11 21:13
→ ultratimes: 否則,只要簽下廣義競業,你去當公務員都可以告你 11/11 21:13
推 a9301040: 無效,免擔心 11/11 21:52
→ KKyosuke: 我也可以告蔡英文啊,會不會贏再說,科科 11/11 22:49
推 maniaque: 讓你煩惱,資方就贏了 11/11 23:33
推 sindyevil: 資遣後有要給競業補償嗎?受限時間地點等等?沒有不用 11/12 08:49
→ sindyevil: 理會,生活重要。 11/12 08:49
→ sunny476: 資遣只有政府規定的資遣費,沒有其他多的補償 11/12 09:27
→ ewings: 沒有對應的補償,或是簽約金,無效。 11/12 16:35
推 Wellesley95: 勞動契約針對競業禁止的內容必須符合勞基法9-1 11/12 16:35
→ Wellesley95: 不符合的話該部分無效 但契約其他部分仍有效力 11/12 16:35
→ nckuming: 不要怕被告 ,你怕就正中下懷 ,要告大家來告 11/14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