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entaikanso: 完全不成立詐欺罪。 11/20 20:50
→ tentaikanso: 無需討論行為之既未遂。 11/20 20:52
→ gginindr: 未遂吧 因為店家沒有損失 11/20 21:13
→ forbit1989: 看你既未遂是以有人受騙為準還是以受有損害為判斷標 11/20 21:21
→ forbit1989: 準囉 11/20 21:21
噓 a9301040: 你把這邊當十萬個為什麼喔 11/20 21:29
→ a9301040: 一直洗版 11/20 21:29
推 TheMidnight: 刑法教科書都有啊,你覺得我們這邊有人比林鈺雄還屌? 11/20 22:00
→ TheMidnight: 叫你去看文章你也沒去,發一堆做夢夢到的問題有啥意 11/20 22:01
噓 darkMood: 廢文王。 11/21 01:09
→ Afun2009: 方法不能 11/21 02:06
→ nckuming: 先去看詐欺要件吧 不解釋 11/21 03:03
噓 ntuXDboy: 不知道。 11/21 06:44
→ mm0107386: 哈哈你看看你哈哈 11/21 17:52
噓 Fiztcc: 淨問一些沒營養的 可是也沒看你法學素養提升到哪裡去 11/26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