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翹課不是補習班該負責的.....12/06 12:49
→ maniaque: 原PO還是自己先思考一下,政府補助的目的12/06 12:50
→ maniaque: 跟自己花時間去上補習班的目的,好嗎? 12/06 12:50
→ maniaque: 為何自己不自己盤點自己缺課時間,卻把這責任怪罪給別人? 12/06 12:52
→ maniaque: 別人好心告訴你時間,變成你要對方負責?? 科科.....12/06 12:53
→ maniaque: 都是 別人的錯 齁~~~~~~~~~~~ 12/06 12:58
我知道,我也該為了上課時數不足負責任,也知道政府補助的目的是希望我們能輔導我們
找到工作。
我在開始求職的時候報名課程,在課程開始的時候找到工作。我本來想課程跟工作應該可
以兼顧,就沒有因為找到工作而去終止課程。
我有家族遺傳的偏頭痛,上班的工作又需要長時間盯著電腦。
不知道是不是血液循環影響,下班之後我偏頭痛很常發作,實在沒辦法再去上課盯著電腦
螢幕,所以才會在前幾個月常缺課。
後來工作狀況比較好了,身體也比較適應了,就都有去上課。
也許您會覺得,不管什麼理由,沒去上課就是沒去上課。我只是想表達,我從來沒有想過
要把課翹好翹滿。
補習班也是跟我說算時數不是他們的工作,他們只是想服務學員。
請他們結算時數的時候,我想的是他們承辦多年,經驗應該比我豐富,比較不會有問題。
這部分我也有錯,我應該要自己把所有的資料拿來自己確認的。
但是我的立場上覺得,他們既然提供了這樣的服務,就應該要負責,提供錯誤的訊息比不
提供的後果更嚴重。
謝謝您的回覆跟意見,也謝謝您沒用噓的XD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6/2016 13:29:10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6/2016 13:31:06
推 TheMidnight: 這一定要走訴訟了,民法侵權行為 12/06 13:31
→ TheMidnight: 或者公法上主張看看受託行使公權力(機率極低12/06 13:32
謝謝您的意見,我打算先提出調解,實在不行的話會提起訴訟。
我只是想確認他們在法律上是否有疏失,好讓我在跟他們交涉的時候比較有底氣,謝謝!
→ maniaque: 沒規定 上課就一定要盯著螢幕看到下課12/06 13:34
→ maniaque: 基本上,紙本登記時數計算本來就可能會有時間差...12/06 13:34
我的課程是電腦相關,99.9%都在用電腦,所以我覺得我去了又只能在教室趴下,沒有真
的學習到,又會一直要吐不吐,不如就別去了。
紙本會有誤差我也是有心理準備的,但我沒想到這個誤差會是10個小時啊XD
奇怪的是這個補習班要求要紙本跟電子簽到(但是簽退只有紙本沒有電子)。
簽到的電腦只有一台,如果簽紙本的當下有人在操作電腦的話,補習班的人就會說:等等
我會幫你電簽。
但這樣就會造成電腦簽到時間與紙本不符,無法當作出席證據。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6/2016 13:52:30
→ maniaque: 不要什麼都覺得對方有責任12/06 13:35
→ maniaque: 提供服務就要負責,這句話無法擺脫你的責任12/06 13:35
→ maniaque: 個人認為,就算你要上法院打民事訴訟,你也告不贏 12/06 13:36
→ maniaque: 因為補習班就是單純提供勞務(上課) 12/06 13:36
→ maniaque: 除非雙方契約有明文規定這是他提供的勞務項目12/06 13:37
→ maniaque: 那你打給付不完整訴訟,才有立場可言12/06 13:37
→ maniaque: 不要什麼都是 應該 還是 經驗豐富 這些推託之詞 12/06 13:37
→ maniaque: 補助是 "你拿的" ,請記住這一點12/06 13:38
→ maniaque: 我也看過聽過有些就是去混時數,但是人家就是 "有到場" 12/06 13:38
→ maniaque: 在課堂上你要做什麼都是你的自由,補習班不會管 12/06 13:38
→ maniaque: 政府也不會管12/06 13:38
→ maniaque: 另外,說個大絕的... 12/06 13:39
→ maniaque: "林爸繳的稅金,給你這樣浪費,老子很不爽"12/06 13:39
→ maniaque: 身體不好,又去報補習班拿補助,然後又嫌累,誰的錯??12/06 13:43
我知道我也有錯,應該要親力親為的去確認自己的時數。
m大是認為因為我跟補習班之間的契約沒有寫到這個項目,所以即便他們提供了錯誤的資
訊,在法律上也沒有問題?
我之前問過承辦的政府人員,他說在他聽來補習班要負一部分的責任。但畢竟法律上的問
題我們都不太懂,我才上來發問。
謝謝您的回答,提供了不一樣的看法,謝謝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6/2016 14:41:27
→ sindyevil: 問問是否有補正的機會 請補習班幫忙 如果不能補正就和 12/06 15:54
→ sindyevil: 補習班協商費用比例分擔 怎樣分就自己好好談 12/06 15:54
→ sindyevil: 要跟對方強調是對方說有補助所以才去上課 雖然自己因故 12/06 15:55
→ sindyevil: 未到但在核發的範圍內 現在是補習班的過失造成無法請領 12/06 15:55
→ sindyevil: 補助 態度言語清楚好好談 12/06 15:56
→ sindyevil: (記得錄音) 12/06 15:56
謝謝您的回覆,我已經跟補習班談過,他們完全承認他們有過失,但他們還是不負責。
我有理智的談,但補習班說他們沒辦法,也說之前沒有這種先例。
但我聽政府承辦的人員說,之前是有類似情況的,去跟補習班談了之後全額退費。
讓我開始懷疑是不是因為我太斯文了所以他們不理我......
→ maniaque: 比較看不太懂的,到底是否有紙本簽但電簽沒登記的?? 12/06 15:57
→ maniaque: 假如是你有實際上課,但卻沒有登記或登記瑕疵12/06 15:57
→ maniaque: 可以要求補習班補正啊.....尤其您提到的晚到時間差之類12/06 15:58
→ maniaque: 就像您講的,補習班有依據紙本簽到,代為電簽 12/06 15:58
→ maniaque: 假如是這問題,那就從這問題去解決阿~~~12/06 15:58
政府及補習班都以紙本為主,我會提到電子簽到是因為他們的確有這個...痾,設備?(
但
是顯然沒什麼用。)
我不是要證明我的時數在政府規定裡面,因為的確是超過了時數,政府不給我補助是合理
的。
但是補習班不管直接或間接的造成我時數超標,他們在法律上有責任嗎?
謝謝您認真的回覆,謝謝
→ flyiii: 這問題沒救了啦,連你當事人都不知道自己時數有沒有到了..12/06 16:47
→ flyiii: 你現在抓著的是因為他們的員工有說過你應該還有額度可以翹12/06 16:48
→ flyiii: 你現在根本沒辦法證明你有上滿時數.12/06 16:49
→ flyiii: 甚麼電簽,紙簽,電腦上機都沒啥意義.12/06 16:50
我知道我時數超過,現在沒有想證明我的出席率,我跟政府請領不到補助應該是妥妥的事
實了。
是想請問補習班給我的資訊不對(當然我沒有親力親為的自己查明我也有責任),這樣他
們有責任嗎?
謝謝您的回覆
※ 編輯: mgolo562 (223.137.202.250), 12/06/2016 18:05:32
推 flyiii: 最簡單的問法,你要如何證明補習班有給你不對的資訊?12/06 20:56
→ flyiii: 你有錄音?有拍照?而且還不提那些提供你資訊的能不能代表12/06 20:57
→ flyiii: 補習班 ? 這種的就認命吧 , 自己就是時數沒到. 12/06 20:57
補習班給我不對的資訊是有人可以證明的,全班的同學都有收到他們幫忙算的時數。
政府的承辦人員也可以證明補習班因為時數結算不同而開了多次的結業證書給我。
當初去找補習班談的時候我前同事有跟我去,補習班對於我的指控承認是事實,我前同事
可以作證。(這次沒錄音)
後來第二次去談(有錄音),他們承認他們有過失,會幫我專案向上級處理,結果就是他
們不負責。
謝謝您的回覆
→ sindyevil: 補習班誰主管的?先去走免錢的申訴程序,再不濟就花點錢12/06 21:39
→ sindyevil: 找律師幫你擬稿找出請求權何在囉~12/06 21:40
補習班是私人機構,這樣有需要要提出申訴嗎?
謝謝您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8/2016 10:26:22
→ maniaque: 我若是您,以因錯誤而開立多張結業證書,就可以告了12/08 12:31
→ maniaque: 今天或許可以從這一塊去著手,顯然有相當的疏失 12/08 12:31
我們的合約裡沒有補習班需要幫我結算時數這項,但是他們算錯時數、誤導我超時是事實
。
契約裡面沒有提到的事項(指幫忙結算時數)他們提供了,但是是錯誤的以致於此結果,
在法律上可以請求他們負責嗎?
謝謝您的回覆與建議
※ 編輯: mgolo562 (36.226.138.86), 12/08/2016 1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