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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輩過世留下來一筆120坪的土地和上面的建築物,總共有七個子女,原本都已經說好分 割的方式,我父親拿30坪,另一位阿伯拿90坪,但是他突然不同意想要拿取全部而拒絕做 任何處理登記。 想請問各位大大,我父親現在可以做的是 1.去申請公同共有,再一併去法院申請判決分割遺產這樣子嗎? 2.不需申請公同共有,直接上法院聲請判決分割遺產? 那如果之後順利拿到30坪土地,那我們要如何去劃分說假如這筆120坪土地是長方形 的我要靠近左邊的30坪的不是右邊的30坪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5.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1632246.A.4DA.html ※ 編輯: crowds (223.136.125.154), 12/13/2016 20:52:09
taoist9999: 依據民法第759條意旨,依繼承等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 12/14 09:08
taoist9999: 前已取得物權者,須經登記,始得處分該物權。 12/14 09:08
taoist9999: 由於共有物分割是一種處分行為,故依據民法第759條規 12/14 09:11
taoist9999: 定,應先完成繼承登記之後,始得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 12/14 09:11
taoist9999: 割之訴。 12/14 09:11
taoist9999: 建議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協助。 12/14 09:13
maniaque: 先用 公同共有,這是"沒有遺產分割協議書"的繼承登記方式 12/14 09:14
maniaque: 不需要對方同意(用印) 12/14 09:14
taoist9999: 而且本件建議也要找建築師諮詢看看,建地分割方式是否 12/14 09:15
taoist9999: 能單獨申請建照。 12/14 09:15
maniaque: 另外,"不同意"總會有個理由,原PO不宜省略這一塊 12/14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