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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法律人前輩 我家是一棟舊公寓,我家是住在三樓 樓下二樓陽台有推出搭建違建,而我家沒有 所以他們有把屋頂拉高,明顯已逾越兩間房子的界線 其實這已經是很久以前就存在的事情,當時我們也是想大家都是鄰居不想計較 但近日內對方要整修屋頂,我們藉機詢問是否能將屋頂降回應有的高度 沒想到對方態度囂張,不理不睬,還嗆看我們是要去告還是去檢舉都可以 目前已知可尋求解決之途徑有: 1.檢舉違建,但對方是很久以前的違建,應屬緩拆,他們也知道所以根本沒在怕, 還說他們這種很久以前的違建都是合法的... 2.申請鑑界證明,證明對方已逾越界線,但我不曉得像這種狀況有沒有辦法鑑界? 有無適用民法767及777? 假設此法可行,我後續又該怎麼做? 另外除了以上兩種管道,不知大家有沒有其他的解決方式,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5.128.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1773048.A.0EA.html ※ 編輯: she91530 (182.235.128.56), 12/15/2016 11:39:01
Lailungsheng: 找律師 12/15 11:39
Afei: 那部份應該也不是屬於你們的 12/15 12:45
maniaque: 以地界為基準....... 12/15 13:28
itri3185: 申請調解,公所、法院都有類似服務。通常這樣的階段就可 12/15 22:15
itri3185: 以處理掉,再頑固一點的,就上法院。 12/15 22:15
a9301040: 違建不能整修屋頂吧,不過效率要看地方政府,台北市的 12/15 23:35
a9301040: 話拆比較快一點,洽建管處 12/15 23:35
heart1646: 起訴請求拆除 12/17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