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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若有走鐘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 前些日子因社區地下停車場有諸多違規停放機踏車及堆放私人物品於停車格外的狀況 於是本人有用書面方式進行舉發並請總幹事簽名轉予主委處理 然而數日後發現我的舉報單“正本”被張貼在違規放置之物品上,總幹事簽收欄位已被裁 掉,空白處被主委寫上我家門牌 我當下很生氣,之後有跟主委及監委理論,監委認同且支持主委的做法,大家也是不歡而 散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大大們,主委這樣的行為是否有洩露個資?還是有其他的條例可以對主 委進行提告?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75.2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2141996.A.2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