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Wck: 你要為兩三千上法院 花更多時間精力 自己評估是否划算 12/30 17:59
我也覺得不划算,
只是無緣無故被撞,
一口氣吞不下去~~
但又想不到其他救濟的方式
※ 編輯: hyperiori (27.247.129.103), 12/30/2016 18:41:13
→ jimmy8069: 你都已經簽和解書了,對方還願意再出1000已經很好了 12/30 19:27
→ mm0107386: 明明有更好的方式可以解決,偏偏要用告的方式,最後你 12/30 21:29
→ mm0107386: 只會得不償失。 12/30 21:29
→ mm0107386: 還有,交通費時間那些是不能求償的,別天真了 12/30 21:30
→ mm0107386: 套句法院的話:要告人就自行承擔訟累 12/30 21:31
→ Afei: 上法院再算一下折舊,你不會比較划算 12/30 21:49
推 iscu: 車子放在車廠不肯贖回是你的問題 無法請求 12/31 11:03
→ maniaque: 吞不下歐? 那簡單啊,去把他女兒,把到手弄大肚子再分手 12/31 14:39
→ maniaque: 或者是娶回家,他的財產都是你的了.....:D 12/31 14:40
→ maniaque: 自己都不評估 C/P ,車放車廠是你家的事情 12/31 14:40
→ maniaque: 要討錢也可以先墊款,車牽回再慢慢磨 12/31 14:40
→ maniaque: 你選擇糟蹋三方的方式(車廠占用空間,你交通額外支出) 12/31 14:41
→ maniaque: 世間沒有無緣無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12/31 14:42
→ depravity: 車子被放在車廠多日.....這是因為你不付錢不是她不賠錢 12/31 20:09
→ depravity: 造成的 妳要自己負責 = = 12/3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