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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今天家母去拜拜 之後離開時 走在廟裡廣場 結果前面站著一位男子 他突然轉身 腳伸出來勾到家母的腳 家母整個身體往前倒 好險有包包護臉沒撞到頭 但右腳膝蓋撞到地面 去醫院檢查骨頭有點裂開 要打石膏6個禮拜 因為手機在口袋 螢幕也裂的很慘 本來想說找警察寫個紀錄 賠償和解 (6次回診掛號費+修手機 約1萬) 但警察來之後 對方一直對警察說家母去撞他們 但當時我不在現場無法確定 所以要去廟裡調監視器確認 所以現在要等明天去看 請問如果家母真的是被絆倒 不是去撞他 我可以向他們主張賠償嗎? 謝謝大家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5.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3804994.A.3DC.html ※ 編輯: LaoDa105 (61.228.215.170), 01/08/2017 00:04:08
saltlake: 侵權法可引 但原告要證明對方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01/08 00:08
LaoDa105: 好的 感謝你 01/08 00:13
jaannddyy: 傷害或過失傷害告下去拿和解了,不會用到民事侵權了 01/08 01:12
jaannddyy: 對方當然是講對自己有利的,這非常正常,證據才是一切 01/08 01:13
LaoDa105: 原來如此 一切還是要等明天監視器 才知 家母這樣一摔我 01/08 01:27
LaoDa105: 真的我快嚇死了 感謝解答 謝謝 01/08 01:27
mm0107386: 別忘記影像或單據都要特別存留,那些都是重要的證據。 01/08 02:47
love110257: 你母親是被絆倒當然可以求償啊,你在問廢話嗎…… 01/08 09:13
love110257: 我不小心用壞你手機,你可不可以叫我賠? 01/08 09:14
LaoDa105: 是謝謝提醒 也謝謝你點醒我 太慌了 有點不知所措 01/08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