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OGO7 (VIVIAND)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該支付命令還是訟訟呢?
時間Thu Jan 12 17:45:29 2017
對方惡意欠薪不還,金額小,
現在因爲地方法院說管轄地不對,
(當初還有詢問狀紙收件辦事人= =)
500塊飛了,
叫我重送支付命令,
咨詢法扶後說建議提告,
我想請問欠薪不還這麼ㄧ翻兩瞪眼的事,都是要重送,
那我該不該跳過支付命令呢?
直接訴訟呢?
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還有地院收件人給我亂建議,
害我損失500塊,好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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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GOGO7 (114.136.78.216), 01/12/2017 17:54:13
→ kery1120: 支付命令效力沒以前強大了,一勞永逸是去訴訟 01/12 17:59
→ hieroglyph81: 各有利斃…管轄對不對應該自己要搞清楚吧!收狀的也 01/12 18:04
→ hieroglyph81: 不知道你管轄到底對不對 01/12 18:04
推 maniaque: 那以後地院不給你建議,還可以閒著沒事做,你也省五百??? 01/12 22:25
→ milk7054: 交給律師事務所處理阿,只是費用很貴 01/12 22:32
→ milk7054: 便宜的意見通常是沒用的意見 01/12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