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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的訴訟對造委任訴訟代理人 而這位對造訴訟代理人在訴訟當中對我有侵權行為 那我如果要就該侵權行為提起損害賠償事件訴訟 則我應該以 對造 或 對造訴訟代理人 或 二者 為被告呢? 希望有人可以釋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6.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4671601.A.BB1.html
KKyosuke: 雖然不知道怎樣才叫做訴訟中對你有侵權行為…但是,侵權 01/18 01:16
KKyosuke: 行為是不能代理的。 01/18 01:16
aa1982317tw: 想知道他對你的侵權行為是? 01/18 08:13
toomlh2003: 大概是被罵了 01/18 10:53
Ulster: 訴訟當中的侵權行為....妨害名譽嗎o.o 01/18 11:56
mm0107386: 是因為開庭辯護人的抗辯造成對造不滿,而想提告侵權行 01/18 15:06
mm0107386: 為? 01/18 15:06
maniaque: 想太多 01/18 16:22
tenbear: 不要想奧步當刁民 01/19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