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esohya: 能無罪的理由妳弟會先不用當兵 02/01 08:02
→ maniaque: 1.同樣的說詞,檢察官應該聽不只一千遍了 02/01 08:04
→ maniaque: 2.學歷高低,跟社會經驗,是兩碼子事 02/01 08:04
→ maniaque: 3.政府大力宣導反詐騙已經超過十幾年了 02/01 08:05
→ maniaque: 4.有兄弟姊妹不周轉,先找高利貸,有違常理 02/01 08:05
→ maniaque: 更不用講才剛當完兵,服役都沒有交到朋友? 02/01 08:06
→ maniaque: 5.至於原有存款多少? 拜託,今天是把提款卡+密碼雙手 02/01 08:08
→ maniaque: 奉上,任何有拿過提款卡也都知道,靠這兩樣就可以領錢 02/01 08:08
→ maniaque: 若我是檢察官,看到這樣的精彩演出,也大概認定是"喬好的" 02/01 08:10
→ maniaque: 一樓.....實在太狠了..... 02/01 08:11
推 superoho: 你弟辦貸款為何要交帳戶密碼? 02/01 08:46
→ superoho: 通常這種都是要製作假的資金進出,讓銀行相信有還款信 02/01 08:47
→ superoho: 用(詐騙集團說法) 02/01 08:47
→ superoho: 這行為本身就是騙銀行,今天只是換個對象騙被害人 02/01 08:48
→ superoho: 法院很難判無罪,不排除啦,但機率非常低 02/01 08:49
→ superoho: 建議和解換緩刑 02/01 08:49
→ superoho: 當然也可以無視我的話 勇敢的拼無罪 呵呵 02/01 08:50
→ scott2009: 賣簿子 自己GOOGLE吧 以前報紙分類廣告一堆 02/01 09:29
→ kery1120: 10個借人帳戶的有9個這樣說,你覺得誰會信? 02/01 09:35
→ maniaque: 從犯 or 幫助犯 ,法院大概就是選一個在判.... 02/01 10:13
推 superoho: 樓上 幫助犯跟從犯哪裡不一樣? 02/01 11:17
→ yesohya: 哪裡狠,18、19兩條的第1項都不用當兵啊 = = 02/01 11:29
→ dr45jfga: 提供存摺提款卡密碼八成以上有罪 02/01 11:58
→ dr45jfga: 交出這些檢座跟法官都不會相信無罪 02/01 11:59
→ justicesword: 舊刑法叫從犯,新刑法叫幫助犯。 02/01 13:06
→ justicesword: 現在沒有從犯了 02/01 13:07
→ maniaque: 對齁.....:D 02/01 13:12
推 a9301040: 無解,反正照實說,大概就是緩刑而已 02/01 14:27
推 macarthur: 去請律師吧 02/01 14:52
推 Nipperdey: 建議快去委任律師吧 02/01 16:37
噓 love110257: 每個賣簿子的都說不知道,我看你弟也是為了錢才 02/01 17:40
→ love110257: 把簿子交出去,印象中一本3還5千 02/01 17:40
→ love110257: 我最痛恨詐欺犯了,只能說活該啦 02/01 17:41
推 Lailungsheng: 有這麼嚴重嗎QQ"又不是殺人.沒判之前.看證據討論唄 02/01 17:57
→ mm0107386: 一聽到要交簿子就應該要有警覺性了好嗎= =現在詐騙這 02/01 18:01
→ mm0107386: 麼多,趕快去請律師吧,不要再拖了 02/01 18:01
→ tentaikanso: 檢方都準備起訴,基本就是掌握資金流通紀錄等證據, 02/01 18:21
→ tentaikanso: 學歷只能做為一個參考,但沒有辦法推翻「出借帳戶做 02/01 18:23
→ tentaikanso: 為詐騙集團之用」的認定,建議去找法扶基金會。 02/01 18:23
推 love110257: L大,詐騙不嚴重嗎?多少老榮民或老人賴以 02/01 23:05
→ love110257: 維生的退休金一夕之間被騙光?你要他們怎麼 02/01 23:05
→ love110257: 活下去?辛苦一輩子的錢就這樣被一群好手好腳 02/01 23:06
→ love110257: 的年輕人騙光光,不可惡嗎? 02/01 23:07
→ love110257: 現在詐騙集團這麼多,就如同上面mm大所說的 02/01 23:07
→ love110257: 交出簿子應該要有警覺性了 02/01 23:08
→ yesohya: 我到是好奇有多少人是真的完全不知情沒警覺 02/01 23:24
→ yesohya: 還是只是搪塞親朋好友的藉口 XD 02/01 23:25
推 milk7054: 貸款存摺提款卡給對方,幹麻不把雙證件留下來當抵押品?? 02/01 23:32
→ milk7054: 順便把家裡大門鑰匙給人,這樣討債也比較輕鬆一點 02/01 23:33
推 Lailungsheng: 嚴重.但不能把所有罪都加在原PO弟弟身上QQ".如果大 02/01 23:38
→ Lailungsheng: 大直接就定他弟弟的罪.是有點過頭... 02/01 23:40
→ dr45jfga: 問題交這三樣出去要不被定罪很難啊 02/02 00:11
→ dr45jfga: 我聽過最高是收了八千交這三樣的 02/02 00:12
→ iscu: 我們不是聖人 只能就證據來看 02/02 11:50
→ iscu: 誰能知道原po弟弟的說詞不是詐騙集團教他的 ?? 02/02 11:51
→ iscu: 以被害者的角度來看 能找到的犯人就是他弟了 02/02 11:51
→ saltlake: 如果原波弟弟嚇得精神失常被宣告禁治產的話... 02/02 12:45
→ mm0107386: 19條不可能了....如果真有精神異常還能當兵?想這樣抗 02/02 12:51
→ mm0107386: 辯的話,檢察官去查當初體檢的資料就能打他弟臉打爽爽 02/02 12:51
→ mm0107386: 了 02/02 12:51
→ justicesword: 沈從文也只有高小畢業 02/02 21:56
→ ggirls: 回賭人品。 02/02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