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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去年11月曾經發生車禍 機車A與我(機車B)因前汽車煞車反應不及 A和我同時撞上去,但A和我之間並無擦撞發生 整場車禍汽車無肇因責任,我和A有 A因車速快,損傷也較嚴重,修車花了四萬多 當初因為我摩托車只有前檔、籃子及後照鏡損傷 因也急著用車,所以就沒有申請保險出險 今天調解 汽車的部分並沒有要我和A賠,直接息事和解 但A希望向我索取一半金額的賠償並希望我能辦理出險,由保險來負擔這部分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在法律上,我是否有需要幫忙負擔此筆賠償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6550462.A.BB9.html
maniaque: 整件事怎看都沒有A跟你之間的事情02/08 22:18
maniaque: 只是汽車部分,沒有人賠??02/08 22:18
※ 編輯: Mudders (218.161.48.59), 02/08/2017 22:21:50
Mudders: 汽車的部分不要求賠償 直接和解 02/08 22:22
RiTaYin: A撞汽車為什麼要跟你求償? 完全不合理 法律上你不用負 02/09 09:19
yuusnow: A只是想凹你,本來就不關你事,不用理他 02/09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