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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的區權會 若有區分所有權人未出席參加 可否被其他所有權人 推選為管理委員會的候選人 ? 甚至當選具有資格 ? 在大廈管理條例裡面 好像找不到這個說明 希望知道或是曾經遇過的人 可以給予告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8.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6567287.A.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