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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及二哥皆已成年,無婚姻子女,40歲以上 大哥研究所畢業,無工作,不願意去找工作 二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每個月有補助,無工作 我媽還要弄三餐給他們吃 每次我都跟我媽說,我媽跟我爸吃飽就好不用管他們,都講不聽 我沒住在家,週休二日才回家 大哥跟二哥常吵架,吵架時二哥就要打大哥 我跟我媽說房門關起來讓他們兩個去吵讓他們去打 我媽偏偏要去勸架,怕我哥被打傷,說我哥被打傷後醫院警察還是會找家屬 今天又被氣到心臟不舒服 讓我父母搬來跟我住我父母也不太想,因為我肯定不會管我哥 所以我父母不太願意 兩人都是老人身體都不好,還把我哥當做自己的責任,而我哥根本不關心他們 我想請問如果我父母都不管我哥會構成棄養嗎? 在法律上是違法的嗎? 有沒有法律條文?我要印下來給我媽看 抱歉,我不是很懂法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8.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7685191.A.19E.html
Lailungsheng: 問題在法律嗎? x3次 02/21 22:24
※ 編輯: Daleks (223.137.18.204), 02/21/2017 22:28:37 ※ 編輯: Daleks (223.137.18.204), 02/21/2017 22:29:47
maniaque: 只能給您說...家門不幸 02/21 22:29
jaannddyy: 問題是在法律嗎?你媽還是疼自己小孩 不願放開吧 02/21 22:35
我要先跟我媽說法律上是沒問題的才能勸我媽 ※ 編輯: Daleks (223.137.18.204), 02/21/2017 22:36:12
puppy0327: http://i.imgur.com/75LNP9u.jpg 02/21 22:35
多謝P大 ※ 編輯: Daleks (223.137.18.204), 02/21/2017 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