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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先前收到xx資產公司的在追討94-96年的電信費5萬多 (家人名子辦門號給前夫小孩用,10年前夫過世後就跟小孩沒聯絡,且小孩前年已過世無從問起追討) 前幾天有去簡易庭調解了 調解委員跟資產公司都說此案如到時給法官審理5萬多要加上利息 到時求償金額可能就超過10萬了 建議談好金額和解或看對方有無辦法分期 後來調解失敗 但我有查到電信債務時效不是2年嗎?(或5年) 那樣大家會建議等對方提告之後,開庭前在提出答辯狀主張時效抗辯 ,跟開庭時主張時效已過拒絕給付嗎? 不知勝訴的機會大嗎? 因家人很怕到時會失敗 到時真的要賠10萬多給對方....QQ 先謝謝大家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43.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8000157.A.FD7.html ※ 編輯: kitty0928 (36.226.43.162), 02/25/2017 13:23:25
justicesword: 勝率要去廟裡占卜 02/25 16:35
justicesword: 你就主張就是了,實務上對於電信費時效看法不一。 02/25 16:36
toomlh2003: 利息幾趴那麼高 02/25 20:18
kitty0928: 5%.. 02/2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