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55510 (D調的華麗)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網路互助會(TIFC)
時間Mon Feb 27 22:40:16 2017
不好意思,不曉得這篇文章發在這裏恰不恰當,如果不妥麻煩板主在幫我移動或是刪除,
謝謝。
前幾天發現自己的郵局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連帶其他名下帳戶也延伸列
管,一頭霧水下直接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之後只要到是土城某派出所電
話要我自己詢問(我尚未收到警局的文)
從當地派出所叫我自行打去土城,土城那邊一問三不知後又丟了另一支偵
查隊電話給我,然後偵察隊說案件移到高雄去了,要我打去高雄問,打到
高雄問後,只叫我等通知,說會移至我的戶籍地警局再通知我...真是不懂
警察的辦事方法,後來詢問下應該是網路互助會(TIFC,類似民間的跟會)
有人提告,我大概是去年6月中接觸,但由於覺得麻煩,所以前前後後我大
概只玩了一個多月,次數約5次,
也就是說我大概去年的7月中後就沒再接觸過,但目前因為有人提告拿不到
錢,所以應該是曾經與提告者有過金錢交易的人的帳戶都會被列為警示帳
戶(警察有說好幾個人),
我想請問的是我已經這麼久沒參與了,這樣我會有什麼問題嗎?
當初我也只是參與的玩家,只是我沒有一直玩下去(如果我也玩到此時,
我也應該會是受害者啊)
而且註冊時也有規則說明,加上不是我去倒會,這樣我該怎麼去處理後
續,以及如何解釋呢?
還想請問解除警示帳戶後(包括延伸管制帳戶),帳戶內的錢還會在吧?
這類似的案情大約會拖多久?不然帳戶無法使用,薪資無法入,很麻煩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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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ndi: 3-6個月02/27 22:46
→ kandi: 薪轉可以另外開戶,但只限薪資入帳+臨櫃提款02/27 22:49
※ 編輯: light55510 (111.82.230.250), 02/27/2017 2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