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背信罪 03/12 00:20
→ ultratimes: 可是背信罪的成立條件要構成損害本人利益不是嗎? 03/12 00:36
→ maniaque: 幹! 原來是 u 大師文章!!小的眼睛糊到牛屎,說了不該說的 03/12 00:40
→ maniaque: 千錯萬錯~~~~~~~大人饒命啊~~~~~~ 03/12 00:41
推 Lailungsheng: 話說,為什麼懂法律的也懂電腦… 03/12 01:22
推 bibiwann0802: 我有疑問 如果說應該要銷毀但沒銷毀說背信好像能理 03/12 02:28
→ bibiwann0802: 解 但是如果是丟棄變成喪失所有權不就是大家都可以 03/12 02:28
→ bibiwann0802: 無主物先佔嗎 懇請高手解惑 03/12 02:28
噓 superoho: 都要丟了 還有罪勒 03/12 08:51
推 Lailungsheng: 正常是先問老闆可不可以給我 03/12 09:38
→ Lailungsheng: 法律不能跳過人性,不然太死板了 03/12 09:39
→ sindyevil: 會侵蝕公司利益阿,至少這員工就不用花錢買了 03/12 14:05
噓 Fiztcc: 大屍不是轉土木了嗎 03/13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