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k7054: 刑事很難成立,除非你能舉證對方有定期查存款餘額的習慣 03/13 01:49
→ milk7054: 還有這筆錢金額有大到對方察覺到不尋常,有侵佔的意圖 03/13 01:50
→ ultratimes: 另外餵狗發現,侵佔犯是種身分犯,必須對東西有支配權 03/13 01:58
→ ultratimes: 但沒有所有權才能構成,也就是和物主在特定契約下而成 03/13 01:58
→ ultratimes: 立,但我實在看不出匯錯款項不還(即使是明知此事)和原 03/13 01:58
→ ultratimes: 物主有何關係可以讓不還的人構成侵佔 03/13 01:58
→ milk7054: 還沒看過匯錯帳號被告刑事侵佔的判例 03/13 01:58
推 kerker777: 不成立,理由兩個。1.金錢轉移有"混同"的問題,所以所 03/13 03:49
→ kerker777: 有權沒有被破壞。2.匯錯款根本沒有什麼"信賴關係"可言 03/13 03:49
→ kerker777: 。綜上,本罪要保護的法益一個都沒被侵害到,所以不成 03/13 03:49
→ kerker777: 立普通侵占罪。 03/13 03:49
推 R119: Mobile01 有人因此被判過 不知真假 03/13 08:30
推 maniaque: 律師講的,參考就好,先搞清楚何謂 "侵占" 03/13 08:36
→ maniaque: 對啦,要自訴侵占,那就準備承擔起 "誣告罪"的風險 03/13 08:36
→ maniaque: 阿幹! 又是 u 大濕! 對不起,小的知錯了,告退~~~~ 03/13 08:37
推 loveflames: 誣告沒這麼好告 03/13 09:07
→ a9301040: 沒有侵占也沒有誣告 03/13 18:24
推 boui33: 匯款時顯然有移轉所有之意,轉出後歸帳戶持有人所有,無易 03/13 23:20
→ boui33: 持有為所有可言 03/13 23:20
噓 panex0845: 你先去弄一張假的匯款憑證再來討論誣告 03/15 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