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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有一塊地與B相鄰,B主張在多年前興建房屋時 A曾口頭同意B可使用一部分雙方界接的土地。 然A因已中風多年,對於當時的口頭約定已不復記憶, 且並無其他書面或人證可茲證明。 另,B所興建的房屋為違章建築。 A的兒子打算主張B竊佔A的土地,要求B拆屋返還, 而B認為當時有□頭約定不願還地。 請問A方若不以竊佔為由要求 B 返還土地,還能以何種方式或理由 要求? 謝謝~~~ PS.視力不佳,若有缺漏字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42.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9739769.A.EFD.html
lu0713: b要負責舉證 03/17 18:41
chachabon: B只能夠花錢支付費用。求和。買地或租用了吧 03/17 20:58
maniaque: 當年蔣經國說整個玉山都給我家了..... 03/17 23:56
chachabon: A應該能請求不當得利的租金? 03/17 23:58
XDDDD 完全了解各位的意思 感謝~~~ ※ 編輯: mmrptt (36.227.242.208), 03/18/2017 04:45:18
itri3185: 口頭讓你可以使用,也可以口頭讓你不能使用。 03/21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