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rptt (沒有膩撐)
看板LAW
標題[問題]土地借用的□頭約定的效力疑問求解
時間Fri Mar 17 16:36:02 2017
若A有一塊地與B相鄰,B主張在多年前興建房屋時
A曾口頭同意B可使用一部分雙方界接的土地。
然A因已中風多年,對於當時的口頭約定已不復記憶,
且並無其他書面或人證可茲證明。
另,B所興建的房屋為違章建築。
A的兒子打算主張B竊佔A的土地,要求B拆屋返還,
而B認為當時有□頭約定不願還地。
請問A方若不以竊佔為由要求 B 返還土地,還能以何種方式或理由
要求?
謝謝~~~
PS.視力不佳,若有缺漏字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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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u0713: b要負責舉證 03/17 18:41
推 chachabon: B只能夠花錢支付費用。求和。買地或租用了吧 03/17 20:58
推 maniaque: 當年蔣經國說整個玉山都給我家了..... 03/17 23:56
推 chachabon: A應該能請求不當得利的租金? 03/17 23:58
XDDDD 完全了解各位的意思
感謝~~~
※ 編輯: mmrptt (36.227.242.208), 03/18/2017 04:45:18
→ itri3185: 口頭讓你可以使用,也可以口頭讓你不能使用。 03/21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