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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剛進醫院的時候,簽訂了一張未滿兩年離職需賠付一個月薪水,兩個月試用期離職者 則不需付費,過試用者則有一萬元簽約金,但目前我也沒拿到此筆金額。 現在醫院告知我,若沒有償還一個月薪水,則會無法給予離職證明,今日單位護理長傳了 一封信息給我,要我自立一份離職違約金的付款方式並且呈送電子公文,但我覺得很怪 想問,到底該付還是? 因為辦理職業登出 不是需要離職證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17.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0179699.A.C5E.html ※ 編輯: bearch5 (42.79.117.184), 03/22/2017 18:49:59
depravity: 妳可以賴到對方告你輸了再付03/22 18:54
depravity: 沒離值證明不能去下個工作那是你自己要解決的問題03/22 18:54
※ 編輯: bearch5 (42.79.117.184), 03/22/2017 20:09:41
maniaque: 你當多久後離職? 03/22 20:50
sindyevil: 進來多久了? 03/22 23:19
bearch5: 不到三個月,但已經獨立了 03/23 00:15
sindyevil: 還是可以提離職 然後記得滿足法定要件十天 03/23 11:10
sindyevil: 至於違約金部分就讓對方告你後再給 至於離職證明對方是 03/23 11:11
sindyevil: 可以不開給你 但是你可以跟對方要服務證明上面會有這份 03/23 11:12
sindyevil: 工作的起迄日,也許可以滿足你的需要. 03/23 11:12
daze: 101年7月25日衛署照字第1012863244號函:護理人員與醫療機構 04/07 20:41
daze: 發生糾紛,致未能取得離職證明書者,其於申請執業執照註銷登 04/07 20:42
daze: 記時,得以其出具之切結書(應敘明離職日期),辦理執業執照之 04/07 20:42
daze: 註銷登記事宜。 04/07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