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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kayalo (化物語最後應該妖怪大戰 )》之銘言: : 本人(A)有個朋友(B)跟我借200萬,當時B簽了本票,A用匯款的方式匯給B : 過兩年後,A請B還錢,B還不出來,A申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 : 發現B名下並無財產,不過查詢報稅資料B每個月有約6萬收入 : 後來發現,B每個月領到薪水後就把薪水之一部分轉給他的親戚(C),其餘現金領出 : B表示,因為欠C錢,所以每個月固定匯款還錢給C : 這樣好像沒有達成脫產要件 : 但是這樣算是"詐害債權"嗎,雖然B口頭上說是還錢給C : A可以聲請撤銷B.C間之詐害行為嗎? 不好意思,再問個問題 B名下並無財產,查詢B去年的報稅資料當中有繳納保險的紀錄(3筆總共10萬) 可是卻無保單可供強制執行,這邊猜想是在強制執行前進行解約了 想請問下,這樣可以提起脫產的訴訟嗎? 還有假設對方保單解約後匯入銀行然後現金領出,這樣就完全沒辦法了嗎 因為之前強制執行,他的帳戶已經都沒有現金了 那,如果金錢的部分執行不到,有辦法讓對方吃上刑事責任嗎? -- 胖子界的名人 http://i.imgur.com/TKcg8.jpg http://i.imgur.com/fnklV.jpg http://i.imgur.com/YBBj6.jpg http://i.imgur.com/KDOoO.jpg http://i.imgur.com/ofbdo.jpg http://i.imgur.com/MtuY9.jpg http://i.imgur.com/YBq1u.jpg http://i.imgur.com/WzPOH.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0.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1278700.A.7C3.html
a9301040: 取得執行名義,也就是「判決確定」後故意脫產,才有刑 04/04 18:07
a9301040: 事責任問題,所以看時間點 04/04 18:07
bakayalo: 那本票裁定,尚未送達確認書算是判決確定嗎 04/04 21:31
a9301040: https://goo.gl/qNYDAH 04/04 23:33
a9301040: 本票裁定無須待其確定,於送達後即有執行力,即屬強制 04/04 23:34
a9301040: 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6款所定之執行名義,該本票裁定債務 04/04 23:34
a9301040: 即為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所規定「將受強制執行之際」 04/04 23:35
a9301040: 節錄自上開裁判,要件是送達但無須確定 04/04 23:36
a9301040: 送達不是送達確定證明書,而是指本票裁定 04/04 23:36
bakayalo: 感謝解答,這樣我知道接下來的方向該怎麼處理了 04/05 01:17
哀,本來想讓對方吃刑事責任,不過跟家人討論的結果是曠日廢時又討不到錢...... ※ 編輯: bakayalo (106.1.20.249), 04/05/2017 12:36:29
a9301040: 這個就看你的選擇了 04/05 12:50
a9301040: 訴訟都是成本,勞力時間費用,不過刑事是比較省沒錯 04/05 12:50
kery1120: 提刑事如果有罪~到時你就會眼睜睜看著對方有錢繳罰金 04/05 15:35
kery1120: 沒錢還你...也是嘔 04/05 15:35